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被监视居住能不能出门?

被监视居住能不能出门按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后,自由要受到约束,要在指定范围活动,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外出。如果确实需要外出,必须向监视机关申请,从实际情况来看必须是天大的理由才可能获得批准。二、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守什么规定《刑事诉讼法》第57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没有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被指定的居所,所谓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所谓指定的居所是指办案机关在其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作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其中并不包括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的人。(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公、检、法机关传讯时,必须及时到案,接受讯问,以保证其目的的实现。(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根据公安部《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2)以暴力、威胁方法干扰证人作证的;(3)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4)在监视居住期间又进行犯罪活动的;(5)实施其他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在监视居住期间,需要被监视居住人遵守相关的规定,要是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同时情节还比较严重的话,那么可以对其进行逮捕,之后送入看守所。而在此期间,对于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员和委托聘请的律师之外的人,如需要会见的话,则需要先经过批准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铁山港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铁山港区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铁山港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南康镇、营盘镇、兴港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


·被判缓刑需要什么条件
      对于犯罪分子来讲,要是最后能够被判缓刑的话,那么肯定是比较好的,好歹不用实际在监狱里面服刑了。但要想被判缓刑,也是需要符合一定条件的。那么法......


·合同诈骗罪中实际履行行为的认定
      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合同在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随之而来的各种合同诈骗也层出不穷,那么接下来,的我们将为您具体介绍一下合同诈骗罪中......


·专利权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专利权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专利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专利法》第68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


·法院对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法院对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第三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


·合伙企业法定退伙的类型是什么
      合伙企业法定退伙的类型是什么合伙企业,既能退伙也能入伙,这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在一个合伙企业中,入伙和退伙都是可能会发生的事,那么在合伙企业......


·最新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最新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在建筑的时候,有些情况下会简单的对建筑工程进行装饰装修,我国的建筑工程的质量完成验收以后,您......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建筑工程施工环节结束后,工程建设方会委托专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进展质量检测。目前,我国对检测机构......


·公司法人聘用合同应该怎么写? 公司自设立之初,就会有一个法
      公司法人聘用合同应该怎么写?公司自设立之初,就会有一个法人,代表公司签署各项法律文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时候会涉及到法人的变更,聘请到新的......


·民间借贷利率计算方法有哪些,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利率计算方法有哪些,是怎样的一、什么是利率,利息是怎样计算的?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


·如何投诉司法鉴定机构,投诉的范围是什么
      司法鉴定程序在民事纠纷中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司法鉴定的结果是直接影响到司法鉴定的结果的,不过司法鉴定可能也会出现一些问题,有时候是因为司法鉴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