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试用期员工可以享受婚假吗

试用期员工可以享受婚假吗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限内享有的权利及义务等均与正式员工相同,均有完全的劳动权利。而休婚假是属于劳动者的权利之一,故试用期员工可以享受婚假。二、员工再婚可以享受婚假吗再婚也可以请婚假,享受法定婚假待遇。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要给予再婚者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不能以再婚者休过一次婚假为由剥夺再婚者的婚假待遇。三、婚假期间工资怎么发放在婚假的问题上,虽然国家对职工的休息、休假有规定,《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确定了: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假期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但并未明确规定工资计发的标准。因此在婚假的工资发放标准上,目前还没有适用于全国的统一规定。但一般规定如下:(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 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 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 标准确定。(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 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员工不管是还在试用期内,还是属于再婚的情况,就享受婚假这个来说,这都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而用人单位不能借口员工还没有转正或者不属于初婚,就随意剥夺员工的这一权利。面对这样的情况,员工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深圳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般来说,如果夫妻之间已经感情破裂,双方多数会选择协议离婚。但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在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等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


·网络诈骗罪如何量刑处罚
      网络诈骗罪如何量刑处罚对网络诈骗的处罚往往也就是按照《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不过此时需要考虑到实际的数额和情节,做到罪刑相适应原......


·婚前婚后共同财产新规定有哪些
      婚前婚后共同财产新规定有哪些一、婚前婚后共同财产新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


·交警在路查的时候,发现车主有饮酒驾驶嫌疑的,会对其进行呼气测
      交警在路查的时候,发现车主有饮酒驾驶嫌疑的,会对其进行呼气测试,对于严重的,还要抽血检测。交警判断机动车驾驶员是否构成醉驾,主要是依据其血液......


·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主体包括什么?
      一、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主体包括哪些?一是行政机关;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三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多长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多长一、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多长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


·公司产品质量承诺书范本?
      公司产品质量承诺书范本?公司产品质量承诺书范本1、合同货物的质保期为现场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起算,质保期为12个月。2、我方保证提供的合同货物是......


·婚前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是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及权利归属问题作出约定,并达成协议,此协议就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那婚前协议的内容有哪些呢?在......


·强奸罪共犯的认定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有时不止一个,刑法上将这样的犯罪称为共同犯罪,那么强奸罪共犯的认定是怎样的?强奸罪共犯的怎么判刑?我们将在下文为......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合同不?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合同不?一、分公司可以对外签合同不?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抗诉书的格式是什么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抗诉书的格式是什么?刑事抗诉书(审判监督程序适用)______检刑抗[______]______号原审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