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买卖不破租赁新房主是否承继

买卖不破租赁新房主是否承继1、租赁关系继续存在。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第三人,租赁合同对于买受人继续存在,承租人与买受人之间,无须另外成立租赁合同,买受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时与承租人产生租赁合同关系,成为新的出租人。租赁合同的其他约定,买受人要一并遵守。2、所有权变动以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时间为准,买卖房屋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依约定。审判实践中,法律关系交替的时间点很重要。由于房屋买卖而产生租赁合同的主体变更,主体变更的时间点为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时间,也就是房屋权利变更登记的时间。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之规定,该时间点为房屋权利变更登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之时。3、移转于买受人的权利。转移权利的范围为租金请求权;承租人提供的担保,如定金、抵押金、保证金等;合同终止权。但出租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因出租人地位的移转而受影响,独立存在。4、移转于受让人的义务。租赁物继续由承租人使用收益,买受人负有使租赁物在租赁期间保持符合约定的用途,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买受人违反上述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在买受人与出租人之间的法律后果租赁关系继续存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买受人是否知悉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关系,不影响承租人的租赁权。但是,买受人不知道标的物上存在租赁关系,损害了不知情买受人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善意的买受人可向出租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解除合同。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在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返还于出租人以前,原有的租赁关系仍对其存在。三、在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法律后果出租人不再具有出租人的身份,无权以出租人名义向承租人请求返还租赁物,也不得行使合同终止权。综上所述,对于买卖不破租赁中继承的新房主也仍然不能对抗承租人的债权,只要租赁合同在有效期限内,承租人仍然享受合同中的合法权益,只是出租人发生了变更,但是这也属于债务变动中的一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个人借款没约定利息怎么处理
      个人借款没约定利息怎么处理一、个人借款没约定利息怎么处理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网贷是不是高利贷呢?
      网贷是不是高利贷呢?对于网贷来说,它作为一种新型的贷款的方式,很多人会把它和高利贷混为一谈,也会问到网贷是不是高利贷等相关的问题,其实,它们......


·河北省特殊工种退休新规定有哪些?
      河北省特殊工种退休新规定有哪些?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符合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所从事工种在国家特......


·订立有两份遗嘱按哪个为准
      订立有两份遗嘱按哪个为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遗嘱形式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


·遗嘱公证书
      1.格式     (  )××字第××号  兹证明×××(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现住址)于×年×月×日在×××(地点或者公证处),在......


·侵权责任法哪些无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法哪些无过错责任一、民法典哪些无过错责任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


·未签订劳动合同要如何辞职劳动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
      未签订劳动合同要如何辞职劳动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


·根据2023年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应该怎么处理?
      根据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应该怎么处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双方协商之后共同分担,我国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


·孳息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孳息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孳息其实是一个衍生物,或者说是一个衍生收益,是在原物的基础上产生的,通过投资原物而获得孳息,就像是一种投资。孳息分为天然......


·在我国司法鉴定会不会做假
      随着广大市民对我国法律意识的不断健全,想必对于司法鉴定您可能都听说过,在生活当中涉及一些民事纠纷案件或者刑事案件的时候,在提起诉讼过程当中,......


·律师审查起诉阶段会见要求的文件?
      律师审查起诉阶段会见要求的文件有哪些一、律师审查起诉阶段会见要求的文件有哪些?1、律师执业证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3、律师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