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找到工作后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找到工作后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但是按照劳动法规定,需要提前一月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二、刚入职社保怎么缴纳
  
  刚入职员工缴纳社保,按规定应该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低于当地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的按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社保最低基数一般是当地社平工资的60%。
  
  社保缴费比例各地略有不同,具体最好找当地社保机构咨询。
  
  根据有关法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即试用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单位应该在员工入职30天内,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如果不缴纳,通过提起仲裁保障自己的福利。
  
  所以,现在查不到也是正常的,等到你下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如果还是没有就有问题了。
  
  三、辞职程序
  
  下决心辞职后,要先弄清楚自己所在公司的制度,有些是提前一周,有些是一下月,一般公司行号都是一个月的多,先跟自己上级口头提出,同意后写上书面报告,批准到公司的人事领取相关表格填写,归还物品,一般是工服,储物柜钥匙这类的东西,做和钱有关岗位的还要钱款两清,反正你按表格还东西,找相关负责人签字,全签好后,给回人事就可以了,一般工资不会当时结,大多公司也是在发薪日那天领的。要是过了没有,你可以去人事问看看是怎么回事,实在不行就去申请劳动仲裁
  
  第一步写辞职信: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
  
  第二步和主管详谈:这是离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离职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和支持,关键还得看这一步。
  
  第三步交接工作;
  
  第四步人事手续:决定离职之后,会有一系列人事手续要办,一般来说是由原单位开出退工单,并将你的档案转出。
  
  第五步:按正常途径来,走的时候要开离职证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时候要看你的离职证明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者是有辞职的权利,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在辞职的时候就要慎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处理,所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要遵守劳动法,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持好劳动关系,但在辞职的时候也不会引起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房子到期房东不给退钱算诈骗吗?
      房子到期房东不给退钱算诈骗吗?租房交付订金后反悔,可以根据租房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约定承担责任并合理维权,但无权扣押房东的房屋钥匙,而且作为产......


·全职太太离婚能取得孩子抚养权吗?
      全职太太离婚能取得孩子抚养权吗?全职太太离婚一般是可以取得孩子抚养权的,我国法律上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是基于是否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进行的,......


·一方个人债务夫妻共同房产是否可以执行抵债?
      一方个人债务夫妻共同房产是否可以执行抵债?一、一方债务夫妻共同房产是否可以执行?一方债务夫妻共同房产是可以执行,夫妻另一方同意即可。1、......


·一、交通事故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的立案条件有哪些?1、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2、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3、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


·一、欠钱不还怎么办去哪里起诉?
      一、欠钱不还怎么办去哪里起诉?(一)欠钱不还怎么办?遇到他人欠钱不还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


·罚没款收缴执行机关是谁?
      罚没款收缴执行机关是谁?刑事罚没款一般是由国家机关来进行。执行但是需要有当事人到相关单位指定的银行进行交纳付款,然后会有相关的发票开出。如果是......


·新刑法玩忽职守罪的判罚是什么?
      新刑法玩忽职守罪的判罚是什么?一、新刑法玩忽职守罪的判罚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构成要件
      现如今网络的发展给我们的生活提供了无限的便利,不过利用信息网络犯罪已成为现代社会当中一个非常常见的犯罪了,所以如果通过信息网络犯罪的话,是要......


·房产去哪里办理抵押登记
      房产去哪里办理抵押登记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


·婚姻当事人如事实重婚罪判几年犯重婚罪的
      婚姻当事人如事实重婚罪判几年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2、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登记?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有哪些?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登记?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有哪些?股权质押也就是将股权进行抵押,股权是一种权利,因此进行股权质押的时候是需要进行备案登记的,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