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负责鉴定遗嘱的机构是谁?

一、负责鉴定遗嘱的机构是谁?当遗嘱的真实性受到质疑时,就需要找相关的机构做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在法律实践中,我们说:确认遗嘱效力。确认遗嘱效力必须由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来做。与遗产有利害关系的人(一般为法定继承人,如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提起诉讼的为原告,其他有权继承遗产的人为被告,进行质证,最终由法院确定遗嘱是否有效,一旦确定遗嘱有效,则应按遗嘱分配遗产,如果确认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办理。对于自书遗嘱,如当事人质疑是否为死者亲笔所写的,可以找司法鉴定所进行笔迹鉴定,也可由法院指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笔迹鉴定。确认遗嘱效力诉讼费不高,应该在几百元左右,但如果提起遗产纠纷诉讼则按照标的收取,遗产值钱自然费用就会比较高。二、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3、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4、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综上所述,遗嘱是重要的处分财产的凭证,子女作为继承人,对遗嘱真实性存在怀疑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目前,司法鉴定机构负责对遗嘱鉴定,属于文书鉴定的一种。接受委托后,其会开展鉴定工作,在一个月内出鉴定结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扣车怎么办呢?
      驾驶人应当在收到交通违章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到交通管理部门缴纳罚款,否则将每天加处罚款的百分之三,甚至被法院强制执行。另外,驾驶人、车主......


·合同签字盖章要注意哪些事项
      合同签字盖章要注意哪些事项1、合同的条款并不要求当事人自行书写,但必需要亲自签字或盖章。签字人应当是当事人本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离婚个人债务怎么分配?
      离婚个人债务怎么分配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


·公司法人想撤股怎么办?
      公司法人想撤股怎么办?关于公司法人想撤股怎么办这个问题,合伙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处理,将股份转让给其他人,或者还可以将股份转让给第三方,而且还......


·办营业执照流程是什么?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营业执照的重要性是不可言喻的,营业执照的存在是为了在公司运作中的使用方便而设立的。除了证明企业是合法经营外,还限定了经营范围......


·很多人在小的年纪里面就因为家庭的原因很早就出来外面工作了
      很多人在小的年纪里面就因为家庭的原因很早就出来外面工作了,有些人的年纪还是在未满十六周岁的情况下就已经在外面工作了,还有的就是已经满十六周岁......


·房屋土地使用取得方式有那些
      房屋土地使用取得方式有那些城市建设中,房地产占城市建设中的大部分,做为房地产建设的企业,要在城市中建筑就必须要获得土地的使用权,购买房屋的......


·检察院退回二次侦查是什么意思?
      检察院退回二次侦查是什么意思?《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


·1、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规定有什么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中的规定,在被继承人生前如果没有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前提下,被继承人死亡后,其父母、配偶、子女将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进入法定继承程序。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2、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长子、女所继承的份额
      1、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规定有什么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中的规定,在被继承人生前如果没有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前提下,被继承人死亡后......


·新员工入职15天没工资怎么办
      新员工到一个新的企业入职参加工作,入职不到十五天就离职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不发工资的情形也是存在的,但是新员工入职15天没工资到底合不合理,很多......


·刑事诉讼法技术侦查的措施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对于一个刑事方面的案件,需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破案,其中,对于一些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将会采取技术侦查的手段。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