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试用期期间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试用期期间可以随时辞职吗?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试用期公司可以终止合同,但是要有正当理由。《法劳动合同》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二、法律依据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我国法律上对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辞职的相关情况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战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不了解的,可以结合的法律适用标准来进行认定,违反相关规定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有哪些?
      在诉讼法庭上,证据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处理现场勘查证据、物证,最重要的就是人证了,人证与言词证据不同,人证是要进行出庭作证的,那么证人出庭作证......


·股票质押率如何计算?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股票质押率如何计算?计算公式是怎样的?股票质押率是贷款人以股票作抵押的贷款费率,费率多少是由国家制定法律规定的,有相应的计算公式,股票质押......


·交通肇事逃逸是否有缓刑的可能?
      交通肇事逃逸是否有缓刑的可能?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能否判缓刑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肇事后逃逸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


·定金合同是诺成合同的说法对么?
      定金合同是诺成合同的说法对么?一、定金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


·实践中在外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现实中,夫妻之间可能在结婚之后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夫妻不能生活在一起,也就是我们说的分居生活,如果长期这样下去就会对夫妻之间的感情造成影响,当......


·申请劳动仲裁要什么条件
      申请劳动仲裁要什么条件一、申请劳动仲裁要什么条件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


·集体合同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集体合同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集体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的类型,在订立集体合同之后,我们首先要送到相关的部门进行审批。那么,关于集体合同生效时......


·装订补充侦查卷中换押证附卷吗?
      装订补充侦查卷中换押证附卷吗?需要的;退回补充侦查阶段的卷宗装订顺序先是卷宗封面,然后分别是卷宗的目录,由人民检察院签发的换押证,接下来是退......


·可以辞退哺乳期内的劳动者吗
      法律中规定,用人单位在聘用劳动者后,不能随便辞退劳动者。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会认为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不能给单位创造经济效益,会辞退哺乳期内的劳......


·一、我国规定工伤认定书到哪领取?
      一、我国规定工伤认定书到哪领取?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向当地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因此,如果你的工伤认定已由用人单位或你本......


·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原则
      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原则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那么离婚怎样分割财产?一般有以下几个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