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没叫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

没叫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金,职工可以随时辞职,并且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二、扩展资料:补缴时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所需材料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劳动者在进行工作期间,相关的劳动用人单位应积极的签订劳动合同。对相关的劳动时间和劳动范围、劳动地点进行详细的书写,保护这类人员的劳动权益。应积极的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保护这类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如果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儿子吗
      如果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儿子吗?一、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含义与关系1、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


·发明专利模板被侵权怎么办?
      发明专利模板被侵权怎么办?专利被侵权了怎么办?专利出现侵权后,一般有三种解决途径。但是不管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途径,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收集专利侵......


·监狱犯人出狱时给多少钱
      一、在我国监狱犯人出狱时给多钱?服刑人员释放时给的钱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家属会见款及亲戚朋友的汇款。二是服刑人员改造期间的劳动报酬,即自己服刑......


·离婚财产不动产登记有几种情况,该如何分割?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指的是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也就是说个人财产是不进行分割的。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不动产的分割是大多......


·一、在我国社会抚养金可以缓交吗?
      一、在我国社会抚养金可以缓交吗?1、当事人不在规定的时间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计生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确实没有缴纳能力的,可以分期......


·民法总则经营范围登记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经营范围登记的相关内容是什么?我国是一个多元企业发展的国家,经济市场百花齐放,国家鼓励公司和企业发展。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经营范围。有......


·自诉案件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是怎样的
      自诉案件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是怎样的在这类案件中,律师有以下代理权限:(一)担任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1、代理律师帮助自诉人分析案情,确定被告人和管辖......


·劳动仲裁法定程序是什么
      劳动仲裁法定程序是什么(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二)审查受理及组庭。......


·犯罪既遂被发现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犯罪既遂被发现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根据这一规定,犯罪......


·参加旅行社受到损害怎么办 ?
      参加旅行社受到损害怎么办?一、参加旅行社受到损害怎么办1、这种情况中,旅行社免除自己主要的责任,不能当然免责,所以即使旅途中发生的是不可归......


·晚育年龄是多少 国家规定晚婚晚育的年龄又是多少
      一、晚育的年龄起限是多少岁?《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47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