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要几份?

一、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要几份?
  
  自书遗嘱在份数上没有要求,《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 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除此之外,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二、 遗产的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的范围是: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家具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遗嘱又不是什么双务合同,不可能说还得一式两份,但如果立了多份遗嘱的话,最好要确保这几份遗嘱的内容都是一样的,如果前后几份自书遗嘱中对遗产的分配方案都根本就不一样,这样只能按照立遗嘱的时间来确定哪份具有法律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经济补偿金是否纳入工资总额
      经济补偿金是否纳入工资总额会计处理上,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该计入企业的职工薪酬,相关规定如下:《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


·股权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
      股权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一、股权转让基本含义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


·陕西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是什么?
      陕西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是什么?陕西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是不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


·有名合同法律服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有名合同法律服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一、有名民法典律服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主要在于内容不同、以及适用范围不同,对于法律服务合同在一定程序上也......


·投资方如何控制存单质押贷款风险?有什么措施吗?
      投资方如何控制存单质押贷款风险?有什么措施吗?一、存单质押贷款存在的风险1、防止客户和质押人主体资格无效、生产经营违规违法、营业执照等证件过......


·招标时需要注意的招标流程及时间问题
      招标时需要注意的招标流程及时间问题熟悉招标的人都知道招标也是有标准的流程的,包括招标的参与人、投标方式、投标时间、招标人和投标人可以参与的程......


·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是如何规定的?
      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是如何规定的?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是不可转让的。继承权的接受,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自......


·证明家庭暴力证据有哪些
      证明家庭暴力证据有哪些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


·视情况而定
      视情况而定,交通事故比较严重难以衡量车辆损失的,应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若损失较小可在保险公司人员查看后到修理点修理后直接要求保险公司......


·起诉离婚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在起诉离婚中,有些时候是因为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这样的情况下不能通过协议方式,所以只要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现实中,如果起诉离婚一方坚决不......


·信用卡诈骗立案后能撤案吗
      信用卡诈骗立案后能撤案吗信用卡诈骗属公诉案件,不能“私了”。银行是案件的被害人,不是原告,无权撤案。但有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理。1、恶意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