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冒充警察招摇撞骗12万判多久

冒充警察招摇撞骗12万判多久
  
  一、冒充警察招摇撞骗12万判多久
  
  诈骗12万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四条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为了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首先是要提高全民的防骗意识。因为国家机关单位人员每个人都会有国家颁发的证件,如果真的是会有什么事情,也不会突然的出现,会通过居委会或者是村长的引荐。还有如果要对这些人进行身份证的验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大庆市检察院信息公开内容有哪些
      大庆市检察院信息公开内容有哪些一、大庆市检察院信息公开内容有哪些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下列重要案件信息: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


·借钱的借条由谁写才有效?
      借钱的借条由谁写才有效?借钱的借条通常由借款人书写,但是实际上写并不重要,但是在写借条的里面的内容,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一)应写清楚借款......


·政府信息公开深圳市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政府要进行信息公开,在政府的工作当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因为通过这种将履行职务的行为所产生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公开,那么......


·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有哪些
      现实中,行为人持有毒品的行为,当毒品数量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由此可见我国对毒品的管控是多么的严格。那现实中,常见的非法持有......


·有些公司为了逃避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在为员工办理入职手续
      有些公司为了逃避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在为员工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只同其签署入职协议,而不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入职协议上面也规定了工资待遇、工作时间......


·小孩由父亲抚养的情形有哪些
      小孩由父亲抚养的情形有哪些在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往往是离婚夫妻产生纠纷的关键。面对孩子,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无论经济条件好或坏,都希望孩子......


·山东济南司法鉴定结果在全国通用吗?
      我们在与他人发生冲突时,往往各抒己见,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都不能认同谁,在这时候我们就会求助于一个公正的权威的机构,做出让我们都能够信......


·发生人伤交通事故多久定责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
      发生人伤交通事故多久定责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律依据......


·判刑三年缓刑四年什么意思
      判刑三年缓刑四年什么意思?判刑三年缓刑四年的意思是对三年有期徒刑缓期四年执行,设置四年的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内遵守规定的,三年的有期徒刑可以......


·劳动合同毁约要赔钱吗?
      劳动合同毁约要赔钱吗?一、劳动合同毁约要赔钱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


·一、离婚过错方赔偿答辩状是怎样的?
      一、离婚过错方赔偿答辩状是怎样的?离婚过错方赔偿答辩状的具体写法如下: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①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