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管辖权异议提出后案件继续审理的情况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提出后案件继续审理的情况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提出后案件继续审理的情况是什么?
   一、对于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情况,如果在被裁定驳回之后,被告人进行上诉二审法院还是不予支持的情况下,原审法院将继续审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如果还是不予支持的,则起诉受理的法院依法审理该案件。
   二、对于超出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情况,受理案件的法院可以继续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其时限即为15日。如果被告人是在答辩期满后提出的管辖权异议,那么人民法院应该继续审理,在裁判文书中一并处理。理论依据是:
   1、法律的引导、规范和制裁作用。既然民诉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那么,当事人就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遵守法律规定就应当受到不利后果。
   2、诉讼效率要求。答辩期满后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进行审查,继续审理,能够提高诉讼效率。
   3、公平原则。“迟到的正义非正义”,若允许当事人恶意拖延审理周期,势必会影响到权利人实现权利的周期。
   4、仍给予了异议人上诉的权利。在判决书中,审理法院对超期事实的查明、对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论证,若不符合客观事实或法律适用错误的,异议人上诉后,上级法院则会发回重审。
  此时在裁判文书中至少有两点要注意:一是在事实查明中,应当对超出答辩期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事实和审理法院具有管辖的事实进行查明,二是在说理部分,要对审理法院具有管辖的法律依据进行论述。
  在裁判文书中一并处理超期提出管辖权异议尽管兼顾了各方面利益,但仍有法律瑕疵,根据民诉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管辖权异议处理的处理形式只能是裁定,而在判决书中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处理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这样做只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罢了,所以,今后仍需最高院作出相应的司法解释。
  综上所述,管辖权异议提出后案件继续审理主要有两种情况,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法律的相关规定,管辖权异议被裁定驳回后又进行上诉的,还是没有得到支持,此时原审法院就会继续审理。除此之外的另一种情况,就是超过法定的期限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目前也是按照前者的情况来处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公司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时间给?
      公司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时间给?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


·中国对玩忽军事职守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玩忽军事职守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一、中国对玩忽军事职守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五条【擅离、玩忽军事职守......


·员工罢工犯了法律了吗
      员工罢工犯了法律了吗一、员工罢工犯了法律了吗不违法。没有发生破坏生产秩序和公共财物,文明罢工的合法,做旷工处理。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


·在我国刑事立案民事是否中止审理?
      在我国刑事立案民事是否中止审理?一、在我国刑事立案民事是否中止审理?1、民事案件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


·扬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扬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拆迁是实践中经常看到的现象了,比如为支持国家的大型工程建设等,这些措施都需要给土地的使用者或者拆迁户进行补偿,......


·孩子改姓不用父亲签字可以吗?
      孩子改姓不用父亲签字可以吗?父亲不签字则不能给孩子改姓,双方离婚后,如果当事人想给孩子更改姓名,且子女未成年的,那么一方单方面无法给孩子办理,......


·虚假合同司法鉴定可以进行吗?
      我们都知道,合同是当事双方意思真实一致,在合法公平的前提下进行缔结的。然而,也有一些合同存在虚假漏洞现象,这在法律上是不予认可的。只是,在实......


·顾客滑倒摔伤责任划分的依据有哪些
      顾客滑倒摔伤责任划分的依据有哪些一、顾客滑倒摔伤责任划分的相关规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


·分房后俩年后会不会自动离婚
      分房后俩年后会不会自动离婚根据2018年离婚新规定,无论分居多久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但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分居逾两年的,可以据此判断夫妻感情破......


·欠条怎么告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什么是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协议书怎么写?
      什么是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协议书怎么写?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不断。在发生纠纷时,医方负责人需要及时处理,在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后,双方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