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老人不肯立遗嘱子女可以强迫吗?

一、老人不肯立遗嘱子女可以强迫吗?不可以,受强迫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遗嘱无效的情形: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因此,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如果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就是无效的。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立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在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进行的;伪造的遗嘱;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篡改也有可能导致部分无效,根据具体情况而定)3、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遗赠扶养协议因是双务的合同,其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再次是继承。对同一财产有不同的方式的,以效力最高的遗赠扶养协议为准。如果,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遗赠相冲突,冲突部分的遗嘱内容无效。4、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二、遗产继承顺序1、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没有谁能强迫老人立遗嘱的,如果老人知道去世之前都没有利好遗嘱的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子女只要依法尽了赡养义务的情况下,也是排在法定继承人的第1位的。很多子女这样的做法无非是想要多继承一些父母的遗产,这种做法既违法,又毫无人性可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抽逃出资的情形都有哪些
      抽逃出资的情形都有哪些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公司法司法解......


·私募基金公司的风控制度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公司的风控制度是怎样的私募基金公司的风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


·一、醉驾处罚标准初犯是什么?
      一、醉驾处罚标准初犯是什么一般初犯的情节比较轻微的话,那在实际对其处罚的时候,不管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其实相对都是比较轻的。醉驾的,需要......


·个人行赂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个人行赂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对于行贿罪的基本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于行贿罪存在有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一、包办婚姻所得的彩礼算谁的?
      一、包办婚姻所得的彩礼算谁的?包办、买卖的婚姻都属于可撤销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如果是受胁迫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般我们受雇于人的时候都会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协议来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到合同到期日再做其他决定。那么对于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您......


·员工在被单位劝辞时要注意什么
      很多人的想法里面,与其被单位开除那么没有面子,倒不如自己主动向单位提出辞职,这样日后说出去也要好听一些。但其实单位辞退会开除员工外,还有可能......


·欠钱起诉费用如何计算?
      欠钱起诉费用如何计算讨债起诉,诉讼费的收费标准与诉讼标的有关。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


·民事诉讼申请证人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申请证人回避的理由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


·初次吸毒案底能撤销吗?
      初次吸毒案底能撤销吗?拒绝黄赌毒是我们经常看到的也是听到的标语,在警示人们远离黄赌毒珍爱生命,特别是毒品对于个人的损害不仅仅是身体,还会对......


·农村合作社土地使用协议包含哪些内容?
      农村合作社土地使用协议包含哪些内容?一、农村合作社土地使用协议包含哪些内容?农村合作社土地使用协议发包方(简称甲方、法人代表):承包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