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内容的效力怎么确定?

一、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内容的效力怎么确定?只要是自愿签订的,并且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第一,如果协议是双方离婚时在民政局或者法院的工作人员监督下签订并盖章的,那么该协议属于有效协议,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二,如果协议是双方私下签订,那么就属于夫妻双方原签订的离婚协议,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原签订的离婚协议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充其量法院只能把协议中涉及婚姻关系的处置问题作为一个可参考的因素在裁判过程中予以考虑。二、离婚协议的性质是什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1款第3项,“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我国法律上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对此,应与《合同法》第10条第1款规定的民商事合同可以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相区别,此其一。其二,就书面形式而言,《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但对于离婚协议而言,书面形式应仅指离婚协议书,不应包括信件,更不应包括数据电文,特别是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必备法律文件,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此进行审查,而审查则须以离婚协议有形且符合形式和内容的要求为条件,而离婚协议书则完全符合这些要求,自然成为我国法上的选择。从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包括三项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还包括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根据上述三项主要内容上看,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其中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就可以订立离婚协议,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只是对于离婚达成合意,而对于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等没有协商一致的,可以只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即可,对于财产和抚养权问题,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判分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什么是贷款反担保,贷款反担保方式有哪些?
      什么是贷款反担保,贷款反担保方式有哪些?一、什么是贷款反担保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


·证券交易的有哪几个重要规定?
      证券交易的有哪几个重要规定?1.信息公开在证券市场中,信息必须依法公开,这是一条基本规则,对此,《公司法》与《证券法》的规定是一致的,而在......


·贸易合作合同应该怎么写 其实贸易合作就是指我国和其他国家的
      贸易合作合同应该怎么写其实贸易合作就是指我国和其他国家的商品交易,关于贸易合作的相关事项,其实在国际上制定的也有相关准则。双方在合作的时候......


·房屋进行过户是什么意思?
      房屋进行过户是什么意思?一、房屋进行过户是什么意思?把本属于一个所有人的事物变为另一个所有人的过程。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


·房地产合同纠纷有哪些解决方式
      当下,随着各地房地产的交易在不断的增加,随着也产生了较多的房地产合同纠纷。那么当事人在遇到房地产合同纠纷的时候,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进行解决呢?接......


·未签员工入职协议书员工未满一个月辞职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每一个单位上班都会有试用期,通常情况下试用期为1到3个月,这个视工作情况而定。试用期我们的单位和员工会签订一份使用合同,试用结束后再......


·工伤认定笔录 撒谎会触犯刑法吗?
      在司法实践中,职员因受伤后与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而申请做工伤的清新是较为常见的,但是就实际情况来看,并非所有提出申请的,都会被受理。对于已......


·信用卡欠债离婚时怎么承担
      信用卡欠债离婚时怎么承担1,要看此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


·净身出户效力有多大
      净身出户效力有多大一、什么是净身出户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


·自诉案件向人民法院起诉吗?
      自诉案件向人民法院起诉吗?向法院直接提出起诉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的特别的地方是: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


·已经去世会丧失继承权吗
      已经去世会丧失继承权吗已死亡的人是没有继承权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