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分公司经营所有权转让合同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吗?

分公司经营所有权转让合同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吗?需要,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釆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二、分公司的主要特征是什么?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三、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分公司只有是经过总公司在分公司设立地进行登记注册,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拥有总公司的授权的,才能对外进行生产经营,如果是以上的条件都不具有,而对方当事人有权证明在订立合同时可以误认为有资格的,并且给对方但是人造成实际损失的,总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哪些情况下需要股权转让委托中介机构?
      哪些情况下需要股权转让委托中介机构?一、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二......


·一幼儿园校车超载62人应该如何处罚?
      一幼儿园校车超载62人应该如何处罚?当今社会,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在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加大。在幼儿园的管理方面也在不断进行着完善。然而由......


·新婚姻法第十条内容规定
      新婚姻法第十条内容规定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纸箱购销合同样本是什么
      纸箱购销合同样本是什么纸箱销售合同甲方:乙方:一、纸箱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二、双方约定:1、甲方提供纸箱长、宽、高尺寸和需要印......


·劳动关系签订多久就可以确认了?
      劳动关系是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纠纷的关键所在,如果存在劳动关系的话,解决劳动纠纷就变的简单了许多,如果没有劳动关系的话,还需要在纠......


·怎样进行工伤鉴定
      怎样进行工伤鉴定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因......


·一、交通事故腰部受伤误工时间是怎么认定的?
      一、交通事故腰部受伤误工时间是怎么认定的?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


·离婚之后发现孩子并非亲生该怎么办
      如今还在不是父亲亲生的情况有很多,不过有的人却是在夫妻离婚了之后才发现这个问题,但之前的岁月里面自己为了抚养孩子付出了那么多的心血和金钱,如......


·污水超标排放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是什么?
      现在我们国家对于环境方面的问题看得非常的重要,因为地球是我们人类生存的前提,环境给人类生存造成的影响往往都是非常的大的。污水排放超标的现象有......


·当事人没有划痕险怎么办?
      一、没有划痕险怎么办这种情况我有过,现在已经没办法补上保险了,你可以走不计免赔,当做碰擦事故处理,自己承担大概30%的费用,因为你也找不到第......


·签订合同时有哪些?
      签订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一、签订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1)合同首尾部各方名称应为全称,并应与其在国家机关登记的名称相一致,做到首尾一致、证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