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能否对离婚调解书反悔?

能否对离婚调解书反悔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对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又是对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调解协议的证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签收就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说明调解书只有经当事人签收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调解书就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要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调解书的效力主要表现为:(1)终结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生效后,说明人民法院最终从法律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结束了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结果,不经审判监督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变更或作出与原调解相抵触的裁判。(2)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再行起诉,但是调解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撤诉的离婚案件等几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除外。(3)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或上诉人民法院非经法定程序也不得撤销调解书和改变调解书的内容。(4)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经人民法院调解,送达调解书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拒绝接受调解书,都视为调解未成。因此当事人有权对已达成离婚协议表示反悔,并拒绝签收人民法院送达的调解书。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也就是说,对调解无效的案件,法院不能久调不决。二、离婚调解有什么作用1、通过离婚调解,使双方当事人思想沟通,达到缓解、消除矛盾、相互谅解的目的,促使向和美方向发展;2、通过离婚调解,进行法治、道德宣传,促使双方当事人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承担家庭责任,降低离婚率,确保社会稳定;3、通过离婚调解,双方当事人能在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要求下重新认识自我,在自律的基础上重新建立新的婚姻基础,巩固婚姻感情,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婚姻;4、经调离婚解双方当事人不能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人民法院才判决离婚,在提高人民法院的判案质量的同时给当事人一个感情缓冲区,有充分的考虑余地。离婚调解是离婚的法定程序,但因失踪、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等情形提起的,可不经调解程序。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调解是离婚诉讼中的必经程序,而在经过调解之后,若双方调解离婚,那法院应当以调解书的方式结案。不过在双方达成了离婚调解书之后,还需要送达给双方当事人才行,一旦有拒绝签收调解书的情况,那么就视为调解失败,之后法官需要依法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离婚案财产清查是否合法?
      一、离婚案财产清查是否合法?离婚案财产清查是合法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


·退赃退了罚金交不出来怎么办
      退赃退了罚金交不出来怎么办一、退赃退了罚金交不出来怎么办犯罪分子退赃后,对于法院的罚金暂时没有能力缴纳的,可以申请分期缴纳,如果确定没有......


·按照规定司法鉴定可以上门吗?
      在诉讼过程中,经常会有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证据或事项表示怀疑、不予认可,当这些证据事实和案情有重大关联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鉴......


·在买卖商品房的时候,其实大多数人都是很谨慎的,毕竟此时涉及到
      在买卖商品房的时候,其实大多数人都是很谨慎的,毕竟此时涉及到的房屋价款很大,因此就需要协商约定清楚付款的方式、期限等等。那您知道商品房买房的......


·一、没离婚跟别人生孩子算重婚吗?
      一、没离婚跟别人生孩子算重婚吗对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按重婚罪论处;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


·驾驶报废机动车怎么处罚?
      驾驶报废机动车怎么处罚?驾驶报废机动车会受到的处罚交警部门将机动车强制报废,并将报废车强制收缴,不过报废后的机动车的号牌可以继续使用。相关法律......


·民事诉讼更换审判程序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更换审判程序流程是什么?现实中我们常常跟他人发生冲突,有时候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用武力解决问题,反而会更加好。民事诉讼又分为一审......


·自家宅基地最高能建几层
      1、农村居民在宅基地上建房的,需要提前报经县级规划部门进行规划许可,规划完成后报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政府审批。2、建房时,要在审批的规划范围内进......


·居间合同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居间合同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一、居间合同司法解释内容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


·丧偶遗产继承比例应该怎样办理
      丧偶遗产继承比例应该怎样办理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将一半夫妻财产分离,剩余一半属遗产,由被继承人父母、子女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在我国欠网贷钱死了还用还吗
      现在有很多的网贷平台都已经被国家强制性地关停了,因为网贷自开始盛行了以后,有不计其数的大学生甚至是研究生就是因为欠了好几十万元的网贷,最终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