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支撑是什么?
1、《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二、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1、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内
“买卖不破租赁”的本意即包含了承租人在占有租赁物的期间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导致自身对于租赁物的使用效益可能面临受损的风险。故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事适用条件之一。
2、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让与了第三人
租赁物的所有权已经让与给了第三人也是该制度适用的必要条件。如果租赁关系虽然有效存在,但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仅仅与第三人形成了房屋买卖的合意,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即所有权并未发生变动,在此情况下,则该制度也没有适用的余地。
3、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
要适用该制度,在所有权让与时,租赁合同应该已经成立并且生效,就是租赁关系须有效的存在,换言之,租赁关系的有效存在的准据时点应确定在所有权让与时。
综上所述,关于买卖不破租赁,我国合同法及民法通则中做出明确规定,买卖不破租赁主要是针对房屋,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房东将房屋出售的,应当按照这个原则处理,就是不得解除破坏租赁关系,让承租方继续使用房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杀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犯法吗?
杀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犯法吗?杀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肯定是属于犯罪的行为;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权;杀死人如果是故意杀人的,处死刑、......
·一、对方拒付抚养费可探望孩子吗?
一、对方拒付抚养费可探望孩子吗?探视权和扶养费是两个方面的问题,并不是说对方不负担费用就必然没有探视权。就抚养费来说,根据规定,离婚后,一方......
·什么是社会保险
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
·检方决定批捕到判决要多长的时间?
检方决定批捕到判决要多长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根据《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这中间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期......
·户外活动合同免责声明范本?
户外活动合同免责声明范本?一、合同免责声明范本声明1、该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活动发起人或组织者或领队(以下协议中简称:发起者)和同行成员明确......
·高价销售口罩如何处罚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疫情期间,故意囤积物资,哄抬物价,造成物资价格不正常上涨的,将会按照《刑法》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认定。《刑法》第二......
·刑法修正案九受贿三万会受到什么处罚?
贪污受贿是影响我国社会正常发展秩序的恶劣行为之一,我国严厉打击此类行为的发生,并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对贪污罪的处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刑法修正案......
·偷税漏税那个部门处理?
偷税漏税那个部门处理?1、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关管辖。......
·离婚诉讼如果被告缺席会直接采用缺席审判制度吗
离婚诉讼如果被告缺席会直接采用缺席审判制度吗一、离婚诉讼如果被告缺席会直接采用缺席审判制度吗?离婚案件一般不会缺席判决,被告不到会被法院拘......
·一、厦门市醉驾超标电动车怎么处罚?
一、厦门市醉驾超标电动车怎么处罚?厦门市醉驾超标电动车会吊销驾驶员的驾驶执照同时处以拘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
·哪些情况下可以减轻刑事处罚
《刑法》第63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