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监视居住解除情况都有什么

监视居住解除情况都有什么解除监视居住的情况主要有三种。1、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2、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3、当事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办案机关批准的。二、监视居住解除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 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 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解除监视 居住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以内审查决定。经审查认为超过法定期限的,经检察长批准后,解除监视居住;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书面答复申请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法律文书和有关材料,核实被监视居住人后,及时指定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或者居所所在地派出所执行。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的,执行监视居住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原决定监视居住的机关。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出解除、变更监视居住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原决定机关的决定书解除监视居住。需要解除监视居住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 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执行机关、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对于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要求公安机关解除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释放犯罪嫌疑人、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在解除了监视居住之后,也是有可能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其他的刑事强制措施,比如刑事拘留、逮捕等等,所以监视居住被解除并不意味着之后就没有事了,毕竟案件尚未经过法院的审理,也无法预知是否构成犯罪,应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2023立案后什么时候抓人?
      在立案后什么时候抓人这个问题比较宽泛。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


·夫妻离婚时当下社会常见的一种现象
      夫妻离婚时当下社会常见的一种现象。夫妻双方在证明双方已经没有感情的时候,可以协商和起诉两种方式进行理论,由于婚姻属于私法调整的范畴,我国法律......


·在我国对于版权变更费用是多少
      一、在我国对于版权变更费用是多少版权变更所需费用:登记1年内变更:700元/件登记3年内变更:800元/件登记5年内变更:900元/件登记......


·一、对法院执行财产分配方案有异议怎么办?
      一、对法院执行财产分配方案有异议怎么办?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执行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其他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也应参加,且异议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


·专利权人变更证明
      专利权人变更证明专利权是可以转让的,在转让的过程中需要提供一份专利权人变更证明,也就是著录变更材料。那么专利权人变更证明是什么?我们为您整理的......


·自书遗嘱要求是怎么规定的(一)自书遗嘱中所处理的
      自书遗嘱要求是怎么规定的(一)自书遗嘱中所处理的财产必须是自己的合法财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以及著作权、专......


·夫妻分居一年以上能否自动离婚
      夫妻分居一年以上能否自动离婚一、夫妻分居一年以上能否自动离婚?1、夫妻分居一年以上也不能自动离婚,中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


·欠债不还怎样让他用车抵债不违法?
      在生活中,我们都遇到过朋友或者亲戚借钱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有的借款比较少,有的借款比较多。如果遇到欠钱不还我们应该如何的处理,可以维护我们的......


·离职申请怎么写,标准离职申请书的格式
      辞职申请书格式是不是很严谨?好多想辞职另谋高就者根本不懂辞职申请书的格式,以为没啥关紧的,其实不然,辞职申请书也是个人形象的一种代表哦!离职申......


·收养人要交哪些材料
      收养人要交哪些材料当事人在进行收养的时候,除了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达成一致,签订了收养协议外,同时还需要办理收养登记或收养公证,这样收养行为才......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的范围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人们之间因为债务纠纷闹出矛盾,债权人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起诉的方式维权。自己不方便参与案件的,可以委托给代理人。那么,民事诉讼委托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