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遗赠扶养协议协议遗嘱继承发生冲突时怎么办?

一、遗赠扶养协议协议遗嘱继承发生冲突时怎么办?遗赠扶养协议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遗嘱先于法定继承继承。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应先按遗嘱执行,只有遗嘱未处分的财产才能进入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什么?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在此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行为人立遗嘱的,如果要想遗嘱有效的,那么行为人就应当在立遗嘱时,拥有民事行为能力,还有就是如果所立的遗嘱的形式是自书遗嘱的,就应当由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如果立的遗嘱是代书遗嘱的,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需要在遗嘱上签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刑事案件立案了是不是就认定有罪了?
      刑事案件立案了是不是就认定有罪了?刑事案件立案了不是就认定有罪了,立案侦查就是刑事案件。但是最后的认定环节的话,肯定要由法院来进行定罪量刑。《......


·打架致人轻伤一级报案后的程序是什么
      打架致人轻伤一级报案后的程序是什么?打架致人轻伤一级报案后的程序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


·租车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在工作需要或节假日出行需要时,很多人开始选择租辆车出行,租车过程中发生纠纷的事也不少,那么在租车的过程中,承租人要注意什么呢?1、要到......


·民法典打印遗嘱没有证明人能生效吗?
      民法典打印遗嘱没有证明人能生效吗?一、民法典打印遗嘱没有证明人能生效吗?民法典打印遗嘱没有证明人不能生效,《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


·生产、销售假药品的处罚是怎样的
      生产、销售假药品的处罚是怎样的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诉法关于指定辩护的规定情形有哪些?
      一、刑诉法关于指定辩护的规定情形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必须指定辩护适用的情形包括以下三种情形:第一,犯罪嫌疑人、......


·三方债权债务抵消协议
      三方债权债务抵消协议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当事人双方如果有互负债务的情况,在债务到期的情况下可以订立债务抵消协议。这种情况在三方互有债权债务的......


·法定继承房产过户需要多少费用
      法定继承房产过户需要多少费用1、契税。根据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


·刑诉法辨认见证人的意义是什么?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法治社会,依法治国是一个重要的治国方针。很多时候在处理违法犯罪案件时要依据法律规定,取到确凿的证据才能制裁违法犯罪分子,......


·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区别
      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区别所有权不同: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是以结婚证的登记日期为限,登记日期以前的你个人财产归你个人所有,婚后财产......


·男的有外遇离婚能要求赔偿吗?
      男的有外遇离婚能要求赔偿吗?可以赔偿;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由配偶中有重大过错导致家庭关系破裂的一方在离婚时赔偿配偶另一方所遭受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