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招摇撞骗和诈骗竞合一般会怎么处理?

招摇撞骗和诈骗竞合一般会怎么处理?
  
  一、招摇撞骗和诈骗竞合一般会怎么处理?
  
  招摇撞骗和诈骗竞合一般应当按照诈骗罪处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构成本罪,行为人既要有冒充军人的行为,又要有招摇撞骗的活动。如果行为人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冒充军人,没有进行招摇撞骗的活动,则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进行了招摇撞骗的活动,但不是冒充军人名义实施的,则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罪的,按其他罪处理。
  
  (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本法对这两个罪的规定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其主要区别在于: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直接客体主要是军队的声誉及其正常活动,后者侵犯的直接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声誉及其正常活动,二是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后者的犯罪对象是除军事机关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三)区分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这两种犯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侵害的客体不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侵犯的客体主要是武装力量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军人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满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3)犯罪的主观目的有所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法律要求,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对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武装力量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
  
  不管是任何人都不是实施招摇诈骗或者是诈骗的行为,但是在司法实践之中,却存在同时触犯了这两种罪名的犯罪行为人,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出现竞合的,司法机关并不会判处两种处罚,若是会根据诈骗罪的标准来量刑。对于此类竞合的并不会被减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公司法规定科技公司怎么注册
      公司法规定科技公司怎么注册一、公司法规定科技公司怎么注册?第一步核准名称时间:1—3个工作日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


·租房合同到期怎么办
      (一)出租人和承租人重新签房屋租赁合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


·广西灵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西灵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我们活在当今一个好的时代,城乡建设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现代化建筑和设施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这些建筑在进行规划......


·公司辞退员工赔偿金内容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辞退员工赔偿金内容的规定是什么?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聚众斗殴罪律师辩护点是什么?
      一、聚众斗殴罪律师辩护点是什么?(一)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1、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辩护词怎么写?
      一、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辩护词怎么写?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辩护词审判长、合议庭、出庭公诉检察官:江苏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陈某家属的委托,并......


·股东之一有权申请破产清算吗
      没有。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可能申请企业破产的人是债务人和债权人,股东是没有资格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以......


·严禁电动车逆向行驶,为什么?会有什么后果?
      电动车驾驶起来简单方便,又只消耗电,便宜节约,所以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外出都会骑电动车。而电动车不属于法律中的机动车范围,所以很多人在骑电动车的......


·夫妻离婚财产是一次性给吗
      随着时代的变化,现如今,夫妻双方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面临的问题都是比较多的。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面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会显得素手无措。......


·企业拆迁如何赔偿,如何赔偿拆迁企业
      企业拆迁如何赔偿,如何赔偿拆迁企业现实中,不仅会对个人的房屋进行拆迁,因为市政建设的需要,还有可能对一些企业进行拆迁。而此时按照规定,也是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