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商标核准续展后的有效期是多久?

商标核准续展后的有效期是多久?
  
  一、商标核准续展后的有效期是多久?
  
  核准续展之后的有效期限是10年,自核准续展之日起计算,商标的注册使用的期限也从届满之日是加算十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续展的申请步骤是什么?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注册证复印件
  
  (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续展规费
  
  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250元的延迟费。[3]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续展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续展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三、商标续展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
  
  2、如果续展申请有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续展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4、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5、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进行商标续展的行为人只能是商标权本人或者是商标权人书面授权的行为人,商标局在审查续展申请时,除了审查商标续展相关材料之外,还需要审查续展申请人的资格,对于委托授权办理的,要求被委托人上交书面委托材料,并且对于没有在续展期间办理续展的,可以视情况予以宽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法律上是怎么认定分手费的
      分手费是基于男女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而产生。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分手费的行为显然是男女双方的民事法......


·公司拖欠工资法人有影响么
      公司拖欠工资法人有影响么?公司拖欠工资对法人是有影响的,因为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公司支付赔偿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


·伤员如何核实工伤事故?
      伤员如何核实工伤事故?一、伤员如何核实工伤事故?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


·民事诉讼执行终结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执行终结的情形有哪些在民事诉讼的案件审理结束之后,法院会对当事人下发判决书,如果当事人中的一方拒不履行判决书,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


·一、离婚期间转移财产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期间转移财产认定的标准是什么?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一......


·对私募基金设立人员有什么规定?
      对私募基金设立人员有什么规定?一、基金公司注册流程如下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2......


·追讨债务委托书范文 追讨债务可以由自己找债务人催还,还可以
      追讨债务委托书范文追讨债务可以由自己找债务人催还,还可以去委托他人代为处理债务问题,那么两者就需要签订一份追讨债务委托书,这是防止防止发生......


·合同计量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合同计量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是什么一、合同计量管理制度在合同计量管理制度中,合同主要包括:主合同、工程承包合同、材料采购合同、劳务合同、机械......


·发行公司债券额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发行公司债券额计算方法是怎样的?一、《证券法》对债券发行额度的规定《证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


·检察院批捕后会判缓刑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会判缓刑吗?检察院批捕后可能会判缓刑,一般只有在满足了逮捕条件之后才会采取这个措施,但只能是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被......


·公司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支付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
      公司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支付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一、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解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