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劳动者被辞退劝退补偿吗?

一、劳动者被辞退劝退补偿吗?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可见法律对试用期有着明确而严格的规定。任何与法律相违背、相冲突的约定条款均无效.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此外,即使劳动者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用人单位需要在试用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因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需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在招录用员工时首先应向员工明确录用条件是什么,然后还要明示考核依据和考核办法,实施具体的考核行为,而不是任由用人单位解释员工试用期是否符合录用条件。要满足这一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规范自身的用工行为,健全自身的规章制度,否则,将面临很大的用工风险。《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对于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对辞职的原因进行认定,如果公司企业强行辞退员工的,则是需要进行经济赔偿的,但如果是员工存在相关违法的行为,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直接辞退,有关赔偿的情况可以由双方协商对补偿的标准进行合法的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有什么区别
      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有什么区别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都是技术鉴定,两者又都是对某种事物或状态进行甄别、判断和检验,都会在工作过程中使用现代......


·检察机关国家赔偿范围有哪些?
      检察机关国家赔偿范围有哪些?一、检察机关国家赔偿范围有哪些?(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


·侵犯个人信息被批捕之后的程序是什么
      一、侵犯个人信息被批捕之后的程序是什么侵犯个人信息被批捕后的程序是公安机关将继续侦查。至侦查完毕之后公安机关才会把案件移交到人民检察院,不过......


·交通伤残5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伤残5级赔偿标准是多少?一、交通伤残5级赔偿标准是多少?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


·无权代理和滥用代理权的表现及后果是怎样的?
      无权代理和滥用代理权的表现及后果是怎样的?一、无权代理和滥用代理权的表现及后果1、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


·夫妻因家暴离婚孩子怎么判
      夫妻因家暴离婚孩子怎么判一、夫妻因家暴离婚孩子怎么判倘若受害人一方以家暴为理由与施暴者起诉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法院应当作为夫妻之间......


·合同诈骗是否有单位犯罪
      合同诈骗是否有单位犯罪?单位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


·叔伯无子女侄子能继承遗产吗
      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来继承。按照法定继承来说,是不行的,因为侄儿不算是伯伯的法定继承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


·之前的羁押刑期折抵缓刑吗
      之前的羁押刑期折抵缓刑吗《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羁押日期是否可以折抵徒刑缓刑日期问题的复函》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1月9日〔63〕法研字......


·单位侵犯著作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单位侵犯著作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


·个人应该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个人应该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