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离婚时财产分割交税吗?

一、离婚时财产分割交税吗?离婚财产不需要交税,比如夫妻间因离婚过户房产和车辆,不需要缴纳相关税费。我国目前离婚财产是不需要缴纳税收的,如果夫妻双方要分割的话,需要平等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1、离婚财产分割;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二、离婚怎么分割家庭财产?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或为共同所有、分别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则财产归属较为明晰,发生纠纷时关键在于举证。当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时,主张权利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法院又无法查实的,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前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则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不仅包括婚后所得财产,还包括夫妻双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约定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在离婚分割财产时,首先要根据夫妻双方的约定界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然后再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综上所述,夫妻离婚的时候,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夫妻分割财产不会交税,如果是过户房产,只有少量的工本费。和买卖房产需要交纳契税,个税不同,如果是夫妻离婚过户,不用承担这些税费。夫妻分割财产,就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员工外出培训算工伤吗?
      员工外出培训算工伤吗?一、员工外出培训算工伤吗?算工伤,外出培训也是工作原因。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


·手写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手写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离婚协议书可以手写或打印,手写和打印形式上,区别不大,最后签字的时候要用手写或按手印。离婚协议书需要就婚姻关系、孩......


·寿光市属于我国的山东省潍坊管辖
      寿光市属于我国的山东省潍坊管辖,最近寿光市交警部门在官方网站上又曝光了一批查处的最新的醉驾案例,可见我国的醉驾入刑并没有真正的将醉驾的这种行......


·出车祸社保能报销吗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发生了被车撞了的事件,首先交警会现场进行处理,如果主要责任在于对方的话,自己的医疗费用是可以让肇事者赔偿的,这种情况下,自......


·营业执照代办费用是多少
      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前必须要办理营业执照,当然,在必要的情况下,营业执照是可以通过有关机构代办的。代办营业执照的需要准备齐全所需要的证件材料,按......


·夫妻债务可以公证处公证吗?
      夫妻债务可以公证处公证吗?以登记或公证作为约定的形式要件。一般情况下,只要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和公序良俗,并且确属当事人的真实意......


·高空坠物安全事故防范措施有哪些?
      高空坠物安全事故防范措施有哪些?近两年来高空坠物的现象越来越多,我们针对这一现象也变得十分的警惕,因为高空坠物这一问题自发生以来,归责就是......


·纯自诉案件具体包括哪些?
      纯自诉案件具体包括哪些?纯自诉案件具体包括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他人财物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


·委托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委托合同纠纷如何解决?委托合同是双方建立委托关系的约定合同,受托人代替委托人处理事务,可以是有偿或无偿的。既然是委托,那么自然在实际情况中......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了能判缓刑吗?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了能判缓刑吗?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了的情况下,也是可能适用于缓刑的,民事赔偿是能否从轻处罚的一个酌定情节,事部分的处理,原则上......


·父母向孩子索要抚养费合理吗?
      父母向孩子索要抚养费合理吗不合理,孩子是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的,父母有权利向孩子索要赡养费,而不是抚养费。二、赡养义务的内容有哪些《老年人权益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