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当事人酒精浓度180能否判缓刑?

酒精浓度180能否判缓刑?血液酒精浓度180属于醉驾,醉驾可否能够判缓刑,要看可否符合缓刑的要求。如果符合要求,有可能缓刑;否则,不能缓刑。当事人触犯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危险驾驶罪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危险驾驶是不构成累犯的,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争取免于刑事处罚。二、醉驾会被加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三、哪些情况下对醉驾当事人逮捕?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综上所述,法院对醉驾的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的,量刑标准在六个月以下拘役,如果醉驾犯罪分子没有加重处罚的情节,比如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发生事故后有逃逸情节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适用缓刑,醉驾的量刑在缓刑的条件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刚签的店面合同想违约需要赔偿吗?
      刚签的店面合同想违约需要赔偿吗需要,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


·婚内孩子抚养费纠纷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婚内孩子抚养费纠纷的参考依据是什么?给予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一般都是夫妻离婚以后才实施的。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前,对于婚内能否主张未成年......


·法院离婚财产分配费用规定有哪些?
      夫妻双方的婚姻破裂必将导致离婚,而在离婚过程中常常因为房产分割而产生矛盾和纠纷,因此,在民法典中有关于房产分割的详细规定。法院在受理婚姻房产......


·如果女方出轨孩子归谁抚养?
      如果女方出轨孩子归谁抚养?离婚后,对儿童的监护权应归功于有利于儿童成长的一方。在仔细确认双方情况后,孩子通常在母乳喂养期间被判处妇女的支持......


·一、婚内出轨离婚分财产该如何进行?
      一、婚内出轨离婚分财产该如何进行?一方出轨,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的规定:1、双方协商决定。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


·国际商标续展费用是多少?
      国际商标续展费用是多少?对国际商标续展费用是1000元,在宽限期办理的,额外加上250元。这笔钱在当初办手续的时候就要缴纳清楚。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


·存疑不起诉能申请国家赔偿吗
      存疑不起诉能申请国家赔偿吗“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


·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哪个效力更高?
      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哪个效力更高?对案件的管辖,我国作出了很多这方面的规定,其中分为了级别管辖、专属管辖以及地域管辖等等,根据不同的管辖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1、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自愿签订离婚协议。2、签订本离婚协议时双方明确该协议的权利义务内容,自愿接受本协议内容的约束。......


·法律规定16岁算童工吗?
      法律规定16岁算童工吗已满16周岁不算童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童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


·持刀抢劫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持刀抢劫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一、持刀抢劫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持刀抢劫可能是违法行为,有可能是犯罪行为。一旦构成刑事犯罪,受到的处罚由《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