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自诉案件吗?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自诉案件吗?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是自诉案件吗?
  
  不是,是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是自诉案件的对称,我国刑法规定的绝大部分都是公诉案件。我国刑法对自诉案件的分类如下: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故意毁坏财物不属于上述的自诉案件,故而该罪是公诉案件。
  
  二、自诉案件包括哪些?
  
  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
  
  1、一般伤害案(情节轻微);
  
  2、公然侮辱、诽谤案;
  
  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5.重婚案;
  
  6.破坏军婚案;
  
  7.虐待案
  
  8.遗弃案等。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罚和立案标准是什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1》33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刑法275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
  
  2)、故意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的;
  
  3)、纠集3人以上公然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严重情形的。
  
  因此,如果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则参照上述标准会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责任,如果不够追究刑责的,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9条追究行政责任。
  
  3、无论是追究刑事责任还是追究行政责任,都必须依法赔偿受害人。
  
  行为人实施故意毁坏他人或者是社会公共财物的,如果是毁坏的财物的价值的数额较小的,一般不会被认定是犯罪,但是公安机关会对实施毁坏行为的行为人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处十五天以下的拘留,并且,还会要求其对财物的所有权人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上海市嘉定区工伤认定是怎样的?
      去做工伤鉴定需要知道相关的许多东西,比如去当地的哪个机构,在哪里,需要带什么东西,期限,条件,具体流程,收费情况等等相关情况,那么在上海嘉定......


·丈夫判刑妻子如何起诉离婚
      如果在结婚之后,丈夫因为构成犯罪而被判刑的话,自然需要在监狱里面服刑,在服刑期满之后才会被释放,这种情况下对夫妻之间的感情生活影响比较大,而......


·银行账户冻结程序是怎样的
      银行账户冻结程序是怎样的一、银行账户冻结程序是怎样的首先由当事人对法院提出冻结申请,经法院裁定后执行。执行人员通知银行进行账户的冻结。在银行......


·高温费工资福利费指的是什么?
      由于很多企业职员即使在高温环境下也是不能得到休息的,为了保障这部分职员的人身权益,那些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职员是可以得到高温费的,那么高温费的......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该怎么办?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该怎么办?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需要的资料有: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需要的资料有: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股东会决议;3、章程修正案;4、对原法人的免职文件;5、对新法人的任职文件;6、原法人身......


·变更诉讼标的额的最后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变更诉讼标的额的最后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一、变更诉讼标的额的最后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变更诉讼标的额的最后期限是法定举证期限届满前,《最高人民法院......


·人失踪了起诉离婚可以吗?
      人失踪了起诉离婚可以吗?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法院受理后,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


·非婚子女的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区别是什么
      非婚子女的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区别是什么?非婚子女的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区别是法律性质不同。1、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但是,监护制......


·肇事逃逸不必拘留的要求
      只要在肇事者自首并且没有出现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可以不予拘留。《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4条,对“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


·高空坠物致亡全楼是否都有责任
      高空坠物致亡全楼是否都有责任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