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在深圳车辆超载怎么处罚

在深圳车辆超载怎么处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二、交通罚款怎么交交通违章罚款交纳程序如下:1、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按规定到银行缴纳罚款。网上查到违章记录后,可以等交警局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寄给交通违章人,也可以自己去各交警大队或交通监控中心领取。2、持《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及当事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到处罚决定交警大队接受处理。3、如违例项目需要吊扣驾驶证的还须按规定吊扣,吊扣驾驶证期满后凭《吊扣驾驶证执行凭证》取回驾驶证。4、如是持深圳驾驶证的司机,违章不需吊扣证的,只需直接到各银行缴纳罚款即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机动车超载的这种现象到现在都没有彻底的被杜绝,像有些小型客车的核载人数一共就是5个人,但令人吃惊的是,交警在检查的过程当中,小型客车的实际搭载人数可能会多达十几个人,超载这种现象不仅是驾驶员一个人的责任,乘客也是有责任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单位犯罪的单罚制和两罚制使用的是哪两种情况?
      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在法律日益完善的同时对犯人的区分也更加明显。有时候犯罪的是一个人,有时候犯罪的是一团体。这就要牵扯到单位犯罪的单罚制和双......


·过错推定原则法律规定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过错推定原则法律规定的适用范围有哪些?一是在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中,监护人责任、暂时丧失意识致人损害、用人者责任、违反案例保障义务责任、网站......


·欠债和负债的意思区别
      负债和欠债的区别在于,负债属于资产,可以通过负债融资的资产让自己的赚钱速度更快。欠债则是属于单纯的不还钱。《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


·一、小县城买房子需要交什么税?
      一、小县城买房子需要交什么税?1、个人所得税。需要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判定为是需要缴纳的,当然也有具体缴纳的标准,缴纳的标准是房屋出......


·哪些情形可以使用不安抗辩权?
      您都知道的是合同当中都会约定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当然有时候这种义务的履行,它是有顺序的。因此,很多在前面履行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就会担心后面的人......


·作为公司法人怎样降低风险?
      当今社会,很多人开公司都是找自己信任的朋友帮忙去做法定人,虽然没有投资给公司,但出于那份信任,很乐意去帮这个忙。被股东会聘用为执行董事,并担......


·解决合同纠纷有哪些方式
      解决合同纠纷有哪些方式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解决合同纠纷共有4种方式。一是用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这是最好的方式;二是用调解的方式,......


·用人单位有哪些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从1995年1月1日施行以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开始步入法制轨道,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从人民法院近年来......


·江苏2023残疾赔偿金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江苏2023残疾赔偿金待遇标准是怎样的一、江苏残疾赔偿金待遇标准是怎样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


·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都?
      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都有哪些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都有哪些(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2)已......


·劳动仲裁与经济仲裁区别有哪些
      劳动仲裁与经济仲裁区别有哪些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