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笔迹鉴定怎样看不出时间吗?

一、笔迹鉴定怎样看不出时间吗?笔记的形成时间,是可以鉴定的,时间先后,应当与字迹的书写墨迹与空气发生化学反应有关系,如果墨迹材料成分在空气中很稳定,难度就会增加。当然笔迹上可能会有其他因素有关。从理论上说,假的就是假的,不管怎么伪造,终归会露出马脚或者被识破。伪造笔迹(含伪造笔迹形成时间),同样如此,行为人为此终归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为人有可能涉嫌诬告陷害罪、伪证罪、或者包庇罪。建议实事求是,不要以身试法。《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司法机关认定该条规定的犯罪是诬告陷害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三百零五条 【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如果当事人涉及伪造证据的话就会涉嫌伪证罪。一般来说伪证罪可判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的话会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做假证包庇的话可以判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买卖不破租赁违约金赔多少?
      一、买卖不破租赁违约金赔多少?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如果房东解除租赁合同,则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违约金赔偿的。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


·集资诈骗罪受害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存在这各种各样的诈骗行为,他根据诈骗的采用手段会存在着不同的犯罪罪名,比如说我们国家如果通过集资这种诈骗方式,那么就会构成集资诈骗罪当......


·在我国能以对方有间歇性精神病为理由而诉请离婚吗?
      在我国能以对方有间歇性精神病为理由而诉请离婚吗?1.精神病人离婚中精神病人如何认定?精神病人要区分情况,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


·员工被辞退是否可以领失业金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
      员工被辞退是否可以领失业金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


·特定关系人请托构成行贿罪吗?
      一、特定关系人请托构成行贿罪吗?特定关系人请托构成行贿罪,这种情况下涉及到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行贿罪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


·商标无效宣告怎么答辩?
      商标无效宣告怎么答辩?一、商标无效宣告怎么答辩?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人按以下顺序摆放装订好答辩书件,具体无效宣告答辩材料清单如下:(一式两份)......


·夫妻先提出离婚抚养权还有吗
      夫妻先提出离婚抚养权有吗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和谁主动提出离婚没有多大关系。通常,夫妻离婚对于还知道抚养权,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


·2023年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最高为多少年?
      2018年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最高为多少年?最高年限为70年;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


·对于偷窥隐私判刑多少年?
      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隐私与空间,人们都是极其反感和厌恶自己的隐私受到偷窥或是泄露。随着网络社会步伐的加快,人们隐私泄露的可能性......


·如何计算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
      如何计算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目前市场上的股权投资是很多企业的主要方式,在现有的经济条件下,人们都跃跃欲试的想要购进或者甩出手中的股权,特别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