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车祸保险误工费怎么赔?

车祸保险误工费怎么赔?“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得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二、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有关车祸导致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是可以对误工费进行赔偿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还可以向司法来咨询办理相关情况,特别是对于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伤员的实际情况来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股东可以作为劳动者吗?
      股东可以作为劳动者吗?股东可以作为劳动者,因为股东可以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也可以聘请董、监、高等人员对公司进行经营和管理。股东是否在职,要......


·代位继承和兄弟姐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由于继承问题,涉及到财产的问题,所以您都是比较关注的,也正是因为这样,现实生活当中,因为财产分割继承问题,都会产生一定的冲突,当然我们国家也......


·立案监督请求书
      请求人:A,男,××年××月××日出生,×族,××省××市人,本市××厂退休干部,住本市××路××号。请求人A对××市××区公安局××年×......


·侵犯商业秘密罪报案后可以立案吗
      侵犯商业秘密罪报案后可以立案吗一些不法分子在高利益的诱惑下将一些公司的商业机密透露给别人,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罪,该罪在我国《刑法》中到底是如......


·劳动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


·原异议人如何进行商标不予注册复审答辩?
      原异议人如何进行商标不予注册复审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商标不予注册复审申请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受理......


·机动车有什么情况违法扣3分
      机动车有什么情况违法扣3分一、什么情况违法扣3分根据交通管理部门实施的交通管理法规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


·男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


·上海伤残鉴定司法鉴定部门怎么收费
      根据我国国家的相关规定,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受害方应当向事故责任人索取相应的赔偿,其中就有伤残鉴定费的支付。那么,您知道上海伤......


·遗嘱不是手写的有法律效力吗?
      遗嘱不是手写的有法律效力吗?遗嘱不是手写的也有法律效力,因为遗嘱可打印也可以手写,但打印有须满足有当事人签字等条件。打印的遗嘱满足以下条件可以......


·南京信息公开败诉的原因?
      南京信息公开败诉的原因?一、逾期答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