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庭审开庭时间如何进行查询?

庭审开庭时间如何进行查询?庭审开庭时间可以到法院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也可以直接到法院相关的信息公示栏来进行查询。对于民事诉讼,根据法院适用的审判程序不同,开庭审理时间有所不同:1、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需要在三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一个月左右开庭审理。2、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需要在六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二个月左右开庭审理,涉及公告送达的传票等情形有,需要等公开期限届满后,再开庭审理。二、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普通程序是怎样的?1、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2、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3、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4、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庭审准备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庭审准备的内容包括: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其他诉讼参与人,传票和通知书应当写明案由、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以确保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为参加庭审做好准备。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张贴,巡回审理的可以在案发地或其他相关的地点张贴。其目的是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了解和监督,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和效益。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关于民事方面的开庭时间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实际上这些都是属于信息公开的一些范围之内,所以是可以到相关的网站上来进行查询,了解到确切的开庭时间,当然如果是当事人的话,法院还会具体的来通知到人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玉林征收土地玉东湖补偿标准
      玉林征收土地玉东湖补偿标准新农村建设往往伴随着农村房屋拆迁,土地征收。而人民最关注的问题,往往在于,土地征收与拆迁后能得到多大面积的房子、能......


·涉外婚姻作为较为特殊的一种婚姻方式
      涉外婚姻作为较为特殊的一种婚姻方式,正越来越多的走入人们的视线里来了。但由于双反的文化差异、地域差异等等原因,双方不能在一起生活了,就选择离......


·附随义务法律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附随义务法律规定的内容有哪些?1、通知义务《合同法》第158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


·辅警执行公务犯罪构成什么罪?
      辅警执行公务犯罪构成什么罪?一、辅警执行公务犯罪构成什么罪?辅警执行公务犯罪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是实施的具体犯罪行为的相关罪名,比如说进行他......


·三次起诉都离不了怎么办
      三次起诉都离不了怎么办?应该重点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三次起诉不判离,和解无用的话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能否自诉
      刑事案件主要分为了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其中大多数案件都属于公诉案件,而只有少部分能够允许受害人提起自诉。那对于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能否自诉呢?可能......


·公务员醉酒驾驶开除吗?
      公务员醉酒驾驶开除吗开除公职一般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来决定的,酒驾只有行政处罚,不需要开除公职;醉驾可能被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一般不开除公......


·企业能不能设立一人有限公司
      可以。一人公司,是指公司的出资全部属于单一股东的公司。我国《公司法》允许自然人或法人单独出资设立一人公司,而国有独资公司也可视为一人公司的一......


·一、离婚后财产还能重新分配吗?
      一、离婚后财产还能重新分配吗?1、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包括协议......


·在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哪里登记?
      在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哪里登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计算机软件在我国是可以申请著作权的,当然著作权的保护它必须是经过法律的程序才......


·离婚时女方怎样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
      一、离婚时女方怎样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女方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参照在离婚当时是否符合以下的情况之一。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