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夫妻如果要离婚债务如何承担

夫妻离婚债务如何承担(一)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共同生活,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职务及其家庭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具体包括:为夫妻、家庭共同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为一方或者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履行共同义务所负的职务;家庭在生产经营中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负连带责任。(二)个人债务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偿还、下列债务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二、赌博造成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务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我们发现夫妻在离婚的时候经常说到的是对共同财产的处理,但其实此时也可能有共同债务的存在,而要想解除婚姻关系,也必须要对共同债务一并作出处理才行。虽然离婚夫妻在此时可能已经协商约定彼此对共同债务怎么承担,但实际这样的约定只是在内部有效,对外是不能对抗债权人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在我国商业车险 交强险吗
      在我国商业车险交强险吗在我们现代社会,随着人们物质以及精神的极大提高,人们的追求越来越多,对于风险的预防和抵抗是人们永恒的追求。近几年,商业......


·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合同的签订流程,申请材料有哪些
      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合同的签订流程,申请材料有哪些?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软件抄袭问题层出不穷,常会遇到一些未经著作人许可的商家传播和售卖作......


·缓刑是否等同于为判刑 哪些人能适用缓刑
      有些罪犯符合条件,因此法官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往往会同时判处罪犯缓刑,也就是说此时罪犯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的刑罚。不少人在这方面就有疑问了,......


·协议是一种保证人民利益的方式
      协议是一种保证人民利益的方式,一般是协议双方商量决定,并且基本能够保证双方在合理的情况下。那么,房屋质量维修协议又保证的是什么呢?一听这种名称......


·法院罚金怎么交
      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根据《刑事诉讼法......


·编制投标书有什么原则
      编制投标书有什么原则如果公司想要参与项目的投标,那么首先就要根据对方的招标要求与自身的实际情况编制一份投标书。法律规定编制投标书需要遵循相应......


·私募基金法人要求是什么?
      私募基金法人要求是什么?法人是一个企业对外的代表,它跟我们公民一样都享有民事权利同时也必须承担民事义务,并且能够以自己的名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一、交通事故没伤怎样写协议?
      一、交通事故没伤怎样写协议?交通事故没伤的协议要将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


·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刑事律师收费参考标准如下:(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5000—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程
      我们在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准备好所需要的材料,但办理之前我们也要熟悉一下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操作规则与程序......


·一、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一、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