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在网络中破坏他人名誉权是否构成侵权?

在网络中破坏他人名誉权是否构成侵权?在网络中破坏他人名誉权是构成侵权的,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依照这些法律规定,我国公民和法人的名誉权依法受保护,任何个人和组织非法侵害他人的人格尊严,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权的行为都是被禁止的。(三)网络侵犯名誉权的表现形式:网络侵犯名誉权的主要形式,是在网站的主页、聊天室、网络公告牌上无中生有、凭空捏造、散布、传播虚假的某种事实,或对某种事实随意评论,败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誉的行为。在这样一个开放的空间随意发表言论,如果涉及他人隐私,无异于在公共场所揭人疮疤。在网上大放厥词,不但违背网络规范,而且侵犯他人的名誉权。非正常行使批评、评论的权利,也会对他人的名誉造成侵害。二、网络侵犯名誉权该如何维权?(一)侵犯名誉权的方式有以下几类:其中侮辱和诽谤是两种主要表现形式,侮辱行为又包括暴力侮辱、以口头语言或者形体语言侮辱以及文字侮辱等形式,而诽谤也分为口头和文字诽谤。另外,假冒他人姓名从事一些不道德或者违法的行为或者以口头、书面形式宣扬他人隐私的行为以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的解释》第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对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也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1、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2、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二)网络侵犯名誉权怎么维权?1、保存好证据,拷贝网上对当事人攻击诋毁的图片或者网页(最好是一段时间内的,拷贝同时要注意时间的连续性)。2、提供侵权者的真实资料,法院不受理网络名字。被侵权者可提供证据申请当地公安机关查出此人。3、掌握一段时间的证据后,向公安机关出示证据查出此人,并到侵权者住所处法院起诉。4、被侵权者在两年内都有对侵权者提出上诉的权利。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网络发展的速度是非常快的,因此在网络上面也存在着很多的人员利用不法的手段来对他人的名誉造成一些伤害,此时也会被认定为侵权行为,而且网络方面的管理认定会非常的严格,所以提醒大家,不要在网络上毁损他人名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甘肃2023高速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甘肃高速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各地的市政府在规划修建高速公路的时候,肯定是要结合施工图纸,然后再制定征地补偿细则的。有可能在修建高速公路的过程......


·一、婚姻法律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律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婚姻法律财产分割规定是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什么原则?
      在民法总则中,有一个章节对监护做出了规定。一般来说,孩子的监护人是父母,当父母去世时,其他人可以申请充当监护人。作为监护人,要履行责任,确保......


·交通事故是否构成故意杀人
      交通事故是否构成故意杀人,要看主体的行为动机是否是故意且致人死亡。(一)、故意杀人罪的构成1、客体要件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别人的生命权。法律上......


·一般民事诉讼的时效有多久?
      一般民事诉讼的时效有多久?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


·房屋二房东加价转租合法吗
      房屋二房东加价转租合法吗?二房东加价转租是否合法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分析,若是经过房屋所有人同意,那么是可以转租的,若合同载明不得转租或者未规定,......


·车辆被套牌违章怎么办?
      因车辆被套牌的,车主可选择向机动车登记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根据公安部的相关规定,对通过交通违法证据图片比对发现套牌违......


·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
      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


·女职工的哺乳假从什么时候算
      女职工的哺乳假从什么时候算哺乳假是除国家规定的产假以外的延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哺乳假的时间长短规定由各地视情况......


·被告离婚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
      在这个离婚率极高的时代,许多因为离婚产生的问题也接踵而来,财产分割就是一个大问题。有一些是协议离婚,有一些是起述离婚,因而有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一、申请二手房按揭条件?
      一、申请二手房按揭条件有哪些1.具有合法的身份证件,即具有合法的公民身份;2.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同意以自己所购买的房屋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