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先签纸质合同再给网签备案是否可以?

一、先签纸质合同再给网签备案是否可以?先签纸质合同再给网签备案是可以的,网签房屋租赁备案可以有效避免房东一房多租的行为,也能对租客的一些行为做约束,保护房东的利益不受侵犯。规范房屋出租管理,对出租人产权确认及对承租人身份确认,有利于《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正确履行,减少法律纠纷,同时也有利治安管理。对房东个人所得进行登记规范也有利于个人所得税管理。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程序是什么?1、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家庭户口簿。5、公有住房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持有的住房权属证明属于下列七种类型之一的:1、绿色或黄色上海市房地产权证;2、咖啡色房屋所有权证;3、红色不动产权证;4、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及房屋交接书;5、上海市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及房屋交接书;6、新建商品房出售合同,或者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及房屋交接书;7、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红卡,不含蓝卡和白卡)。日常生活当中可以看到很多合同进行签订的时候,由于双方的距离比较远,所以当面签订是非常困难的,此时在网络的相关开放系统上来进行签订是完全可以的,只不过需要再次打印出来,然后到有关部门来登记备案,这样的话才有非常强的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批铺后案卷多长时间到审查起诉?
      一、批铺后案卷多长时间到审查起诉?批铺后案卷两个月时间到审查起诉,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


·刑事诉讼法拘留期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拘留期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我国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但是在拘留以后,对拘留期限是有规定的。如果在拘留的期限内,公......


·夫妻一方侵权共同财产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侵犯夫妻共有财产的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双方打离婚官司的期间,因为其中一方不论是变卖或是隐藏等这些方式都是属于侵犯夫妻共有财产的表现形式,而另一......


·诈骗2万判几年
      法定刑三到十年之间。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


·民事诉讼撤诉后能否再起诉以及撤诉条件
      民事诉讼撤诉后能否再起诉以及撤诉条件一、民事诉讼撤诉后能否再起诉民事诉讼法有关解释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


·买卖不破租赁房租给谁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
      买卖不破租赁房租给谁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因为实际上房屋所有人已经变更,债权人也发生了变更。《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


·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特点有哪些?
      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应的,确定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合同分为很多不同的种类,若当事人是需要进行融资租赁的话,那么就需要具体签订融资......


·丈夫外遇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过错责任中的重婚、
      丈夫外遇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


·民法总则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什么?
      民法总则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接下来在本文为您说明《民法典》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我国的房价在不断的上升,房屋成了一种资本,因此只要涉及到房屋
      我国的房价在不断的上升,房屋成了一种资本,因此只要涉及到房屋产权问题都会比较难处理,通常情况下发生在房屋的产权登记,撤销,变更等过程中,确保......


·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是什么?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是受法律保护的。生活中,常常由于土地使用权归属不明,或者在归属上存在争议而产生纠纷。对于此类问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