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撤回起诉并不是诉讼时效的中断的情形之一吗

撤回起诉并不是诉讼时效的中断的情形之一吗?目前为止我国法律没有统明确规定撤回起诉是否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所以,法学界对这个问题一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法理,“起诉的撤回视为未起诉”,原告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的行为,应该视为与没有起诉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因此,也就意味着该次起诉因撤回起诉而引起的所有法律关系全部回复至起诉之前的状态,所以,诉讼时效也就不会因此次起诉而必然的引起中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参照我国《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时效因请求人提起诉讼、提交仲裁或者被请求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但是,请求人撤回起诉、撤回仲裁或者起诉被裁定驳回的,时效不中断。可见撤起诉不会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第二种意见认为:诉讼时效的规定其法理基础是督促请求权人及时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超过诉讼时效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是为了惩罚怠于行使请求权的请求权人。请求权人在诉讼时效内积极向法院主张权利,其表现形式为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撤回起诉不应该视为自始未起诉,不论是否撤诉,请求权人提起诉讼的行为已经完成,其已经表明积极行使了请求权。请求权人起诉本身也即意味着其没有放弃权利,也没有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撤回起诉只是由于种种原因暂时不行使请求权。起诉行为一旦产生即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另外,从保护权利人请求权方面来说,诉讼时效中断事由应做有利于权利人的从宽解释。从宽解释,当事人在撤回起诉后诉讼时效立即中断。二、诉讼时效中断的几种情形包括哪些?1、提起诉讼。2、申请仲裁。3、申请支付令。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5、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6、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7、申请强制执行。8、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9、在诉讼中主张抵销。10、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1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12、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鉴于法律上对这个问题规定的比较模棱两可,为了不给自己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我们建议大家做出撤回起诉这种决定的时候一定要谨慎一些,要确认了对方已经履行了所有责任义务的情况下再撤诉,这样的话就不需要再考虑诉讼时效的问题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预售期房抵押是否有效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者可以用在建的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作抵押担保,购房者也可以对依法获准建造的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因此预售商品房......


·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
      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一、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质权是属于物权的范畴,本身并无时间限制,质权从质押物交付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质押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法如何补偿员工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法如何补偿员工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变更股东和股权转让可以一起做吗
      可以的。变更法人代表一般属于备案事项,无需工商局准许。股权转让如果发生在股东之间,也是只要工商局备案即可。如果发生在股东向第三方转让股权,则......


·小说版权纠纷处理流程是什么?
      小说版权纠纷处理流程是什么?一、小说版权纠纷处理流程是什么?(一)调解。《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是纠纷当......


·交通事故规定几日内处理?
      在全世界每过一秒就有不少交通事故在发生,在中国这个人口数量世界第一的国家里更是如此。在马路上随处可见行使的车辆,在经济发达的城市里更是无时无......


·检察院批捕了说明罪名就是那个吗?
      一、检察院批捕了说明罪名就是那个吗?也不一定说明罪名就是那个;负责逮捕的是公安机关,他们同时负责案件的侦查工作;而负责起诉的是检察院,他们......


·如果批捕后还会放人吗?
      一、如果批捕后还会放人吗?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犯人的行为不够进行起诉会对其进行释放。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由立案侦查的单位制作《......


·起诉医疗纠纷需要验尸么?
      起诉医疗纠纷需要验尸么?一、医疗机构有提示患者家属尸检的义务吗?在患者死亡后,医疗机构都会对患者的死因进行分析,经医院分析得出死亡原因后一......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有好多
      交通事故不仅仅会让人的爱车受损,更多的是给受害人带来伤残,甚至是死亡。如果仅仅是伤残的话就不得不先进行鉴定再来索赔,那么交通事故鉴定是否需要......


·工作过程中,单位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需要发放补助给员工
      工作过程中,单位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需要发放补助给员工,那么此时单位发的补助属于工资吗?可能很多劳动者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