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如果交通事故有精神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追求的也不只是物质上了,精神方面的追求也越来越高,这不只提现在娱乐,还有就是受伤害后的精神损失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索要的赔偿也不只是物质,还有精神损害赔偿,那么,如果交通事故有精神赔偿保险公司应该进行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有精神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吗
  一般的交通事故,给当事人或近亲属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后果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但是,肇事者构成刑事上的交通肇事罪的,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相关法律规定
  《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了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的赔偿责任。第二款规定了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即道路交通事故损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免予赔偿。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失,属恶意,当然不受法律保护。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主旨规定保险公司在受害人抢救期间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的义务。即: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保险公司常以此条款抗辩,认为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仅限于赔偿受人医疗费并有权追偿。本条规定了保险公司在受害人抢救期间的垫付医疗费的义务,并未免除保险公司对受害人赔偿死亡、伤残赔偿金的义务。第二款规定出现上述情形之一,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免责。而医疗费用、死亡伤残赔偿金不属于财产损失,故保险公司对该两项不能免责。
  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是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责任,同样没有免除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以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责任为由免除自身的保险责任,于法无据,也不能适用上述规定中的免责事由。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保险公司对精神抚慰金一贯不予赔偿的借口和托词是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中已规定精神抚慰金为除外责任,对此,我们认为,按照保险赔偿“先交强险,后商业险”的顺序,精神抚慰金可先全部放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中予以赔偿,超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的其他部分由商业第三者险来赔偿即可解决,再说根据《保险法》第18条的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保险条款中类似精神抚慰金不赔、诉讼费不赔及间接损失不赔等之不赔条款,如果要成为其拒赔的理由,必须在投保人投保时对投保人尽到明确告知义务,否则就算条款规定不赔,保险公司也必须依法赔偿。
   交通事故有精神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吗,由上可以看到,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造成了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进行精神赔偿,精神抚慰金也是国家规定的法定赔偿之一,也是“交强险”的赔偿条目之一,所以,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有精神赔偿,无论对于保险公司还是肇事者来说,都应该依法进行赔偿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婚姻走向终结的,可以通过离婚来结束双方的关系,此时有三个问题是必须要处理的,包括财产、子女以及债务。针对其中的离婚财产分割,您知道有哪些法律......


·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是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现场跟班的监督......


·征地拆迁,被拆迁人享有哪些权利?
      征地拆迁,被拆迁人享有哪些权利?1、除受限制的补偿方式外,被拆迁人有选择补偿方式,依法获取拆迁补偿与安置的权利;2、享有与拆迁人平等协商、对话、......


·刑事案件二审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二审期限是多久不同类型的诉讼案件,法律中规定的审理期限并不一样,当然无论如何法官都是要严格按照规定好的审限对案件作出判决才行。而其......


·离婚后怎么起诉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怎么起诉孩子抚养权1、征求孩子意见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


·审查起诉限期告知书是什么意思
      审查起诉限期告知书是什么意思一、审查起诉限期告知书是什么意思?审查起诉告知书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


·根据法律规定怎么取消父母的监护权?
      根据法律规定怎么取消父母的监护权?需要向居委会或者是村委会进行申请,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是指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


·在新单位入职需要什么?
      面对现在竞争激烈的就业环境,越来越多的求职者希望能够获得一份好的就业机会。所以很多的劳动者为了能够找到好的就业机会,采取许多办法。并且已经获......


·隐名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否存在?
      隐名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否存在?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公司法》第3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自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交通事故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多少?
      在交通事故民事纠纷中,涉及到众多赔偿项目,如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交通事故的被害方如果因为事故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责任方还需要支付其抚......


·不批捕一般能判缓刑吗?
      一、不批捕一般能判缓刑吗??不批捕,与是否判缓刑没有直接关系,如果符合缓刑的条件,则可以判缓刑。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