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商标侵权法律规定有哪些

商标侵权法律规定有哪些?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商标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其中,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前二者都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除了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外,侵犯商标权还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二、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有什么?(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具体包括四种情况: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商标;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未经许可实施此种行为,无论属故意或过失,均构成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者主观上明知或应知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即构成此类侵权行为。(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商标侵权方面的法律依据是比较多的,在一起商标侵权案件当中,就算造成的后果不是特别的严重,侵权方也要同时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的,如若构成了犯罪,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的同时,司法机关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民事赔偿也少不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 经济补偿如何支付的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经济补偿如何支付的法律规定在我国的法律当中有明文规定不允许用人单位克扣员工工资,但是这种情况时有发生。下面的我们就为您整理......


·民法总则法人不再存续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法人不再存续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法人是指具有独立民事权利的组织,如公司就是我们常见的法人组织。公司等法人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会由于......


·一、交通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的赔偿项目内容有哪些?
      一、交通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的赔偿项目内容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表的项目有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


·刑诉法七十七证据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在我国是非常的重要的,这一点您都非常的了解,刑事诉讼法全文涉及到的条文是比较广泛的,对于刑事诉讼法的一些条文您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


·数罪并罚什么时候适用?
      数罪并罚什么时候适用?1.必须一人犯有数罪。这是数罪并罚的前提条件,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构成数罪,就谈不上对数罪实行合并处罚。2.一个人所犯的数罪......


·场地租赁土地使用费如何缴纳?
      场地租赁土地使用费如何缴纳?外商投资企业经依法批准使用土地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管理机关的职责分工,与土地管理机关或......


·应该要如何诉讼保全名誉权?
      应该要如何诉讼保全名誉权?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南昌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抢劫犯罪属于我国的暴力型犯罪之一,对行为人的处罚是比较高的,起刑点就是三年有期徒刑,而最严厉的处罚就是死刑。不过,在我国不同的地区,关于抢劫......


·法院诉讼离婚传票到哪里?
      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每对夫妻离婚时都会使用协议的方式和平离婚,有些夫妻会因为对方不愿离婚,或离婚后的财产和孩子的归属问题没有达成一致而采用诉讼......


·可撤销婚姻是指什么婚姻 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婚姻
      女之间婚姻的状态常见的是有效婚姻,但现实中也是存在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需要注意对无效婚姻的处理,并不是申请撤销,这属于两种完全不同的婚姻......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提前通知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提前通知吗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提前通知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必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