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印章笔迹时间鉴定的规定是什么?

一、印章笔迹时间鉴定的规定是什么?印章笔迹时间鉴定的规定是根据2000年司法部《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试行)》(目前并未失效) 第十条文书司法鉴定: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文书的笔迹、印章、印文、文书的制作及工具、文书形成时间等问题进行鉴定。以上部门规章明确规定了司法鉴定之中可以对笔迹的形成时间进行鉴定。二、鉴定笔迹时间的含义笔迹时间鉴定属于司法鉴定之中物证鉴定之中的一种。是属于文书类司法鉴定下的一种种类。笔迹时间鉴定与笔迹鉴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笔迹鉴定是根据书写者笔迹的特点,如笔顺、连笔、转折、搭配比例等等,来分析判断书写者是谁。它依据的是书写者的书写动作习惯。而“笔迹时间鉴定”,在业内的正确称谓是“书写时间鉴定”。它不但可以鉴定出手写笔迹的产生时间,还能鉴定出打印文书的产生时间。书写时间鉴定依据的是构成文字的有色颜料,比如圆珠笔油、钢笔水、印泥、复印墨粉等等。这些有色颜料在纸张上形成文字以后,会随时间的推移发生变化。依据一定的规律,就能分析这种变化经历了多长的时间,从而推测出笔迹的产生时间。虽然在实务之中,有许多的司法鉴定机构在其官方网站页面的内容之中明确规定了可以对笔迹时间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应当说这些司法机构都是具有合格条件成立的,但是由于笔迹时间鉴定的审查和检验技术并没有完全突破,使得笔迹时间鉴定的结果并不具有必然的确定性。即便是面对同一份样本材料,不同的鉴定机构也可能做出不同的司法鉴定结果。差异性的司法鉴定结果使得庭审过程中法官无法采纳。在一些实际的案子之中,法官是否必然采用笔迹时间的司法鉴定结果是不确定的。如果执意要进行笔迹时间鉴定的话,小编建议尽量选择当地法院或者检察机构认同的司法鉴定机构,并详细了解该司法鉴定机构的设备条件与技术条件,尽量确保笔迹时间鉴定的准确性。实在是比较不放心,可以向2个或者2个以上的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份样本做笔迹时间鉴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的一些经济纠纷的话,都是跟当事人的签名和盖章是有莫大的关系的,有些情况之下是可以进行伪造的,所以当事人会申请法院来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的结果具有非常专业的特征,法院也会将它作为证据来予以采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到期了怎么办?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公众对网络的依赖上升到新的高度,因此,各类软件APP如雨后春笋一样成长起来,更加方便了民众的生活。作为软件开发者,应当都软......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定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定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一、法律援助的范围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


·婚后一方出资购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出资购房属于共同财产吗购买的房产资金来源如果属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则属于共同财产。如果......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一、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的构成条件有:1、主体要件。......


·母亲去世后子女不能完全继承房产吗
      母亲去世后子女不能完全继承房产吗?母亲去世后子女不能完全继承房产,因为第一继承人还有其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


·婚后买车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车是共同财产吗?“如果是用婚后收入买的车子,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割。如果是用婚前的积......


·标的额3万诉讼费是多少?
      标的额3万诉讼费是多少?3万元标的诉讼费是750元,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


·政府征地不给钱怎么办?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政府为了更好的发展也会不断进行市政建设,那么在建设的过程中总会涉及到征地问题,政府也会给原居住公民相应的补偿,如果出现政......


·合同的抗辩权的特点是什么?
      合同的抗辩权的特点是什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极少会出现抗辩权这个词语。而且有相当多的人不理解这个词语所指是什么。从字面上理解,顾名思义是指......


·一、交通事故肱骨骨折能评的上伤残吗?
      一、交通事故肱骨骨折能评的上伤残吗?一般是可以评十级伤残的,有内固定的为九级,具体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准。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