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在进行赔偿的过程中,精神损失费一般情况下是必不可少的一项。但是,也有很多情况下,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精神损害赔偿,法院是不予授予的。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精神损害赔偿什么时候不予受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亦规定,“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以及我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4、《侵权责任法》第四条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5、新刑诉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告人因人身权利收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表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6、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赔偿权利人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按照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确定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综上所述,关于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精神损害赔偿什么时候不予受理这个问题,其实是有很多种情况的,比如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知识产权诉讼时效为多少年?
      知识产权诉讼时效为多少年?知识产权诉讼时效为并且三年的诉讼时效,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1、超过三年的起诉......


·2023挪用特定款物罪立案标准
      2023挪用特定款物罪立案标准一、挪用特定款物罪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86条规定:挪用......


·农村土地使用权到哪年?
      农村土地使用权到哪年?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是法条竞合吗?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是法条竞合吗?一、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是法条竞合吗?《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


·具有法律房屋抵押借条怎么写?
      具有法律房屋抵押借条怎么写?具有法律房屋抵押借条需要格外注意的,就是要将将房屋抵押的事实写在借条当中,具体内容如下所述:借条借款人:姓名____......


·江苏省关于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高法电〔2022〕337号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各基层人民......


·广播权与播放权有什么区别
      广播权与播放权有什么区别一、广播权与播放权有什么区别1、播放权,亦称广播权,指通过无线电波、有线电视系统公开传播作品的权利。播放权体现了著......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的原则有哪些?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的原则有哪些?(一)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以实现互利互......


·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段是如何规定的?
      《刑法》第17条将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段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与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三个年龄阶段,具体规定如下:1、完全负刑事......


·离婚抚养费一个月多少?
      离婚之后双方的首要思考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以及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对于经济条件富裕的家庭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更多的家庭支付不起这个抚养费从......


·和解书调解书之间有哪些
      和解书调解书之间有哪些区别一、和解书与调解书的区别1、和解协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最高人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