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房屋过户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房屋过户的形式有很多,有通过买卖的形式进行过户,也有通过赠送或者是继承的形式进行过户。当然,针对不同的房屋过户方式,所收取的过户费也是不同的。那么房屋过户费收取标准是什么?继承房产过户费怎么计算?下面,就让来详细介绍一下吧!
   一、房屋过户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 印花税:房款的0.05% 推荐阅读:
  3、 交易费:3元/平方米
  4、 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印花税:房款的0.05%
  2、 交易费:3元/平方米
  3、 营业税:全额的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4、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商业拍卖房子过户需要缴纳的税费
  1、 成交价3%的契税;
  2、 手续费:5元/㎡的交易费,550元/套的登记费;
  3、 成交总价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4、 差价30%-60%的土地增值税;
  5、 差额的5.55%营业税以及附加;
  6、差价20%的个人所得税。
   二、继承房产过户费怎么计算?
  我们来举个例子说明,更方便各位朋友理解。假如有一位李先生,想把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前妻与自己生的女儿。他的房产价值估计为50万元人民币,那么,成功继承房产过户给李先生的女儿总共需要缴纳多少过户费呢?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100以下(含100),累进计费率‰:5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101以上至1000部分,累进计费率‰:2.5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1001以上至2000部分,累进计费率‰:1.5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2001以上至5000部分,累进计费率‰:0.8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5001以上至8000部分,累进计费率‰:0.4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8001以上至10000部分,累进计费率‰:0.2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10000以上部分,累进计费率‰:0.1
  根据房地产评估费的计算公式,李先生的房子需要缴纳5‰的评估费,也就是50万×5‰=2500元的评估费,做好评估以后,国家才会根据评估好的房产价格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这是牵扯到税收的法律,无法避免。
  真正的继承房产过户开始办理了,接下来需要缴纳多少钱呢?这包括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除此之外还远远不够,继承人还需要办理公证,而公证费高达6000元。在李先生的这个案例中,总共走完继承房产过户的流程之后,所需要的花费为2500+100+5+250+6000=8855元,还是个不小的数目吧。
  上述我们详细的介绍了关于房屋过户费收取标准的相关情况,不难看出,在整个交易税费的交纳中,税费的交纳形式也是多样的,有的税费是需要买家来承担的,有的税费是需要卖家来承担的。而针对不同的房屋类型和面积来说,所需缴纳的税费也是不同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北京智力缺损司法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在北京,当事人如果由于外在他人的侵权行为造成智力缺损时,最好及时去进行司法鉴定,这样后期才能够向侵权人索要赔偿,这个时候您最好提前来了解一下......


·抵押权和质权的受偿能否约定顺序?
      抵押权和质权的受偿能否约定顺序?抵押权和质权的受偿,无法约定顺序,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


·解聘合同补偿金标准
      解聘合同就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解聘的员工是可以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解聘行为存在不合法,那么解聘合同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宣告失踪时限是多久?
      宣告失踪时限是多久?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可能有些人会面临亲人走失,寻找无果的情况,这个时候,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也是无......


·劳动者去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往往都会与劳动者签订固定
      劳动者去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往往都会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大多数人没有见过合同范本,签订时都很担心会不会损害自己的......


·监护人法律责任有哪些?
      监护人法律责任有哪些?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要承担以下责任:(一)《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


·办理监外执行手续从哪里开始
      从监狱管理部门申请开始。国家层面的监狱管理部门是隶属于司法部的监狱管理局;省(市、区)一级管理监狱的部门是各地监狱管理局。各省(市、区)监狱......


·一、在温县醉驾驾驶证吊销的时间是多久?
      一、在温县醉驾驾驶证吊销的时间是多久?1、在温县醉驾驾驶证吊销的时间最短是5年,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判几年?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判几年?是指组织召集多人观看、收听并播映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南京二手房交易个税政策
      (一)、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1、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收入额(以评估价为准)-房屋原值-相关税费-合理费......


·交通违章了,一定要本人去处理吗
      处理交通违章扣分必须本人去吗车辆违章罚单是否需要本人去处理,需要看情况确定,如果是现场处罚的违章处罚单,那么,请在第一时间去银行缴纳罚款就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