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离婚案中有过错的一财产应该怎么分?

一、离婚案中有过错的一财产应该怎么分?对于夫妻离婚系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一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直接裁判有过错方少分财产,二是不论是否存在过错都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因夫妻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不影响共同财产的平均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只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才是法律认定的离婚过错行为,而本条只规定因上述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夫妻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过错方不分或少分财产则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因此第一种观点是错误的。一方少分或不分的情况只有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因此,不存在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的,就应该少分财产财产或者“净身出户”的情形。二、最新婚姻法第四章关于离婚的规定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己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规定】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除外。4、【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综合上面所说的,在离婚的时候都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但具体的分割标准就要看双方夫妻的实际情况,对于一方有过错的,一般在协商分割财产的时候就会以受害方的权益为优先考虑而获得多一点的财产,但在分割的时候也要认定好哪些是属于共同的财产,哪些是属于个人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审查起诉必须先批捕吗?
      审查起诉必须先批捕吗?刑事案件不经过逮捕是可以进入审查起诉阶段。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之一,不是必须的程序。刑事案件一般程序:按照《刑事诉讼法......


·涉黄刑事案件怎么查处?
      涉黄刑事案件怎么查处?应当由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后,根据不同的犯罪事实来判决处理。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7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


·合法财产被刑事判决认定为赃物,如何进行救济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刑事涉财产执行案件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应使用异议、复议的救济程序。那么,案外人主......


·国家赔偿可期待利益维护的可能性有多大
      国家赔偿可期待利益维护的可能性有多大在侵权责任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可期待利益的主张,但在司法实践中因侵权行为造成未来营业收入等的可期待利益是可......


·遗弃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若经过严格的认定,确认遗弃行为构成了犯罪的话,那么此时就需要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并且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处罚。但对于遗弃......


·一、请求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请求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诉讼时效是多久?请求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诉讼时效是1年,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


·检察院批捕后退补侦查要多长时间?
      一、检察院批捕后退补侦查要多长时间?检察院批捕后退补侦查期限为一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退侦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可以......


·变更公司法人的程序是什么?
      一、变更公司法人的程序是什么?变更公司法人的程序主要是: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


·行政诉讼法庭前准备那些东西?
      一、行政诉讼法庭前准备准备诉讼文件和庭审笔记我们的时代是记录的时代。即使是一件简单的案子,也总是能生成大量的文件。因此,诉讼文件必须以......


·北京笔迹鉴定费用是怎样规定的?
      您都知道的是,在我国如果进行司法鉴定的话,对于案件的查明是非常有用的。因为毕竟司法鉴定在我国非常的专业,利用科学技术,很容易破解一下难题。当......


·被逼迫写了借条有没有法律效力
      被逼迫写了借条有没有法律效力1、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2、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被逼迫人在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