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企业破产员工有何补偿首先

企业破产员工有何补偿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而且本法所指工资标准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最后,即使企业破产,也应当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二、哪些情况企业能解除劳动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企业经过法定程序宣告破产之后,最终往往就是会提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而这是基于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破产企业就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而除此之外,本身企业拖欠员工的一些费用,如工资、社保费用等等,即使破产了也是应当支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买卖合同纠纷调解需要几天
      买卖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调解,而民事调解需要一个星期就能完成,包含立案,调解,制作调解书的时间。双方当事人签收民事调解书就代表民事调解生效,一方如果......


·屋面工程质量标准要求是什么?
      屋面工程质量标准要求是什么?自古以来,老百姓的生活离不开房子,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人家都买上了房子,农村建房工程也随处可见,建筑行......


·医疗事故赔偿后后遗症怎么办
      医疗事故赔偿后后遗症怎么办一、医疗事故赔偿后后遗症怎么办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


·故意伤害与正当防卫的区别是什么?
      故意伤害与正当防卫的区别是什么?故意伤害与正当防卫的区别是法律性质不同,一种是违法犯罪行为,另外一种不是违法犯罪行为,除此之外在法律概念上也存......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约定不明确怎么办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约定不明确怎么办?合同约定管辖权不明确,就按法定的法院管辖。在签订了合同之后,有可能会和对方产生一些合同上的纠纷,这些纠纷问题......


·办理五险一金需要什么材料?
      给自己的员工办理五险一金是国家对用人单位的强制性要求,因此每个用人单位都会涉及到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问题,同时,如果是没有工作单位个人也可以......


·被裁员五险一金怎么交?
      五险一金作为对员工今后生活的一种保障,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会给员工缴纳,那么,如果遇到公司裁员,被裁员的员工五险一金又该谁来缴纳?如何缴纳......


·没有公司怎么注册商标?
      没有公司怎么注册商标?没有公司怎么注册商标?一、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


·合同的补充协议是什么意思
      合同的补充协议是什么意思合同的“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


·只有交强险如何赔偿,怎样进行赔偿?
      只有交强险赔偿多少钱?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


·公司法人变更之前债务谁承担
      您都知道对于公司来说资金方面的事情肯定是很重要的,很多公司为了更好的对资金进行周转一般都是会去借钱的,所以说对于公司来说很多都是有债务的。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