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当事人如何争取检察院不起诉

一,当事人如何争取检察院不起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相似于国外学者的“微罪不起诉”,这样称谓能体现其性质,还是比较科学的。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看,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是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依照《刑法》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以适用这种不起诉:
  
  (1)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刑法》第10条);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刑法》第19条);
  
  (3)犯罪嫌疑人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过当而犯罪的(《刑法》第20条、第21条);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刑法》第22条);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刑法》第24条);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刑法》第27条);
  
  (7)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刑法》第28条);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有重大立功表现(《刑法》第67条、第68条)。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也可以不作出起诉决定,在确认犯罪嫌疑人有上述情形之一后,还必须在犯罪情节轻微的前提条件下才能考虑适用不起诉。即人民检察院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犯罪目的和动机、犯罪手段、危害后果、悔罪表现以及一贯表现等进行综合考虑,只有在确实认为不起诉比起诉更为有利时,才能做出不起诉决定。有的学者将其解释为“酌定不起诉”,把“应当不起诉”称为“法定不起诉”。
  
  起诉是法律上的既定程序,只要自己按照有关环节进行合理的处置就可以,有关部门只要确定当事人的犯罪事实成立,就会起诉,这是不争的实事实,不过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需要自己结合实际进行有效的分析,确定自己的利益不会遭受侵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土地法对开荒地的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法对开荒地的规定是怎样的?土地法具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


·劳务派遣合同有保障吗
      劳务派遣合同有保障吗一、劳务派遣合同有保障吗劳务派遣合同当然有保障,劳务派遣也是一种用工的方式,只是没有正式员工稳定,但是权利都是可以保......


·上市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谁来还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是属于法人组织,有独立的财产权,破产后由法人的全部财产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


·关于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一方出轨对于婚姻来说是一种致命的打击,一方发现另一方出轨,多数情况下会选择离婚。离婚就会涉及到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我国婚姻法也涉及到夫妻一......


·集资建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集资建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一、集资建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


·有隐名股东怎么做股东决议?
      有隐名股东怎么做股东决议?有隐名股东要做股东决议是可以由显名股东来代为实施此权利;隐名股东可以要求参加股东会,行使知情权等相关权利,但作为隐......


·单位犯行贿罪该如何处罚
      就行贿行为而言,法律中规定在不同主体实施该行为的时候,具体构成的罪名不同。要是自然人实施行贿行为,并且达到了规定标准的,那构成的是行贿罪。不......


·土地使用证能加名字吗
      土地使用证能加名字吗中国对土地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对我们来说拥有土地的话也要有相关的土地使用证,拥有房屋的话也要有房屋的房产证,对于土地使......


·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
      新员工到单位上班,在办入职手续的时候,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将工作上的各种注意事项规定好。目前,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有一个合同期,不会是无固定......


·担保债务非夫妻共同债务么?
      担保债务非夫妻共同债务么?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


·离婚损害赔偿数额规定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数额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