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员工影响公司生产被拖欠工资怎么办?

员工影响公司生产被拖欠工资怎么办首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风险影响: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支付赔偿金《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应对策略:1.及时发放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企业与劳动者约定。支付工资的日期一旦确定后,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逾期不支付工资的,则按拖欠工资处理。2.不要克扣工资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全部的劳动报酬,不要随意“克扣工资”。克扣工资和拖欠工资一样,同样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同样会面临上述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和“支付赔偿金”的风险。综上所述,员工影响公司生产仍然应当领取相应的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侵害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该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和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国家赔偿标准多少钱一天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一、国家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


·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区别与联系分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区别与联系分别体现在哪些方面?一、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区别与联系分别体现在哪些方面?(一)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的区别1、诉讼......


·到银行领他项权证应该注意什么?
      到银行领他项权证应该注意什么?现在我们国家的房价都是非常的高的,而且在生活中也有很多用到钱的地方。对于不能及时拿出来钱我们您都基本上会去银......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院如何判?
      《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


·连续追尾怎么处理
      视情况而定。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


·湖北省大治市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大治市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大治市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城北经济开发区、东岳路街道办事处(永胜村、五星村)。补偿标准:耕地:......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要求是什么?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要求是什么?工程项目涉及到很多工序,是由多个单位工程构成的,单位工程下面又可细分为单项工程,这是层级的关系。只有单位工程全......


·在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可以撤销吗?
      在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可以撤销吗?一、在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可以撤销吗?1、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怎样区分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


·南京江浦征地补偿是怎样进行补偿的
      南京江浦征地补偿是怎样进行补偿的在我国对土地征收进行相应的规定,对相应被征收土地的被征收者的土地进行明确的补偿机制。我国在进行这类补偿时严......


·随着社会发展和思想开放
      随着社会发展和思想开放,离婚率也越来越高。夫妻财产分割问题成了双方离婚后最大的争议点之一。那么在存续期的夫妻财产如何分割呢?生活快三十年的夫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