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复写纸笔迹鉴定的费用是多少?

一、复写纸笔迹鉴定的费用是多少?
  
  各省的费用不一样,笔迹鉴定需要找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费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间。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包括左手笔迹、尺划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
  
  二、司法笔迹鉴定
  
  (一)预备检验阶段
  
  受理鉴定是预备检验阶段中由鉴定部门所做的一项准备工作,在受理委托单位送检的鉴定时,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了解案情明确送检要求
  
  即向送检人了解案件的发生、发现及侦察调查中的有关情况。了解案情的目的首先是为了确定案件的性质,决定是否应当受理鉴定;其次是明确笔迹物证与案件的关系,以便结合案情对遇到的疑难问题作出客观科学的鉴定。在受理鉴定时一般应向送检人员了解以下内容:
  
  (1) 发案情况,即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发现经过。
  
  (2) 侦察调查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对作案范围的判断以及根据是什么?嫌疑人嫌疑的根据是什么?
  
  (3) 嫌疑人的情况,即了解嫌疑人的年龄、籍贯、职业、文化程度、社会经历、个人爱好、平时表现等情况,便于确定其究竟有多大的伪装能力。
  
  (4)物证的鉴定与查证情况,即了解送检的笔迹物证是否经过其它部门检验,鉴定结论及依据如何?另外还要了解案件中的其它物证如纸张、书写工具、手印、脚印等现场遗留痕迹物证的调查和鉴定情况如何?
  
  (5)明确鉴定要求,即向送检人员了解要求鉴定解决什么问题,必要时还可根据笔迹物证和样本条件商定、修改鉴定要求。
  
  查验物证笔迹
  
  1、查验物证笔迹是否清晰完整,有无检验条件。凡具有检验条件的虽然检验条件差些也要尽可能利用现有条件予以鉴定,而对那些字数很少又模糊不清确已失去检验条件的可以不予受理。
  
  2、了解物证笔迹原始状况,主要是对那些直接书写在某些物体上的字迹应了解它在现场上的原始状态,如具体位置、倾斜方向、字迹大小以及使用什么工具在何种物体上书写的,物体表面状况如何等,必要时应当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
  
  3、了解物证笔迹本身情况,对于支票、收条等证据应了解哪些是作案人字迹,哪些是无关人员字迹;对于照片、复印件类的物证笔迹材料更应向送检人员了解其中的某些笔画的连接、搭配及笔顺关系,有的还需要确定哪些是无关痕迹等。
  
  4、了解物证笔迹在提取、拍照、包装、运送过程中是否发生过变化及变化的程度和原因等。
  
  5、核对物证笔迹的数量和名称并进行登记。
  
  在申请进行笔迹鉴定时一般是由当事人双方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双方在提出笔迹鉴定时也是需要在规定的举证期间提出,如果超过了规定的期限后也是不能再次提出鉴定申请,但是如果在先前进行的笔迹鉴定的过程中有违规或者是不合法的行为也是可以再次进行鉴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外资企业公司法的依据是什么
      中国内地广袤的投资市场一直以来就不断的吸引着海内外投资者的目光,我们知道很多大型的外资企业在中国内地都是设立的有分公司的,甚至还有一些外国的......


·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应如何处理
      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应如何处理一、宣告死亡的条件与宣告失踪一样,宣告死亡也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十六条......


·安装设备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安装设备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1、安装设备合同诉讼时效是3年,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


·根据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会查什么后果?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普通老百姓对于起诉离婚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因为实际上起诉离婚的话是需要审查一些材料的,因此很多普通的老百姓都想要清......


·上海房屋买卖补充协议应该注意什么下面就一些具体内
      上海房屋买卖补充协议应该注意什么下面就一些具体内容做一些总结:(一)违约责任要具体:1、应对取得产权证的具体日期做出明确规定。注明如果在规定日期......


·遗赠扶养协议对抚恤金能分配吗?
      遗赠扶养协议对抚恤金能分配吗?遗赠扶养协议不能对抚恤金进行分配,抚恤金的給付对象一般为近亲属,它是基于特定身份而产生的财产权,因此不属于遗产范......


·无证驾驶是否一定会被拘留
      无证驾驶是否一定会被拘留一、无证驾驶是否一定会被拘留无证驾驶机动车,会被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而且,交通管理部门还可以......


·行政复议期限延长的条件
      行政复议期限延长的条件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延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有正当理由耽误法定复议申请期限的,行政复议机关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而向后......


·什么是一般侵权条款,一般侵权条款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什么是一般侵权条款,一般侵权条款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有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此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这是最常见的侵权行为,例如......


·三种夫妻约定财产类型具体是哪些
      三种夫妻约定财产类型具体是哪些?一般包括共同制、限定共同制、分别所有制,当事人可以选择。新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


·关于国家赔偿主体是谁?
      关于国家赔偿主体是谁?一、关于国家赔偿主体是谁?赔偿责任主体即赔偿责任的最终归属者。在国家赔偿制度中,国家是赔偿责任主体,国家承担赔偿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