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能以醉驾辞退么?

一、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能以醉驾辞退么?
  
  单位可以辞退,如果你的醉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了。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因醉驾单位被辞退应得到的补偿?
  
  1、员工酒驾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员工工作的性质及单位的性质,可呢会被定义为严重违纪行为。如果是严重违纪行为被单位辞退,那么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酒驾驶机动车辆拟将一律吊销驾照,并在5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日常生活当中经常一些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在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之下,这种辞退的话必须要经济一定的经济补偿,当然员工存在错误的过程之下是除外的,比如说员工犯了一些罪名,所以需要被追究刑事方面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网络经营者的公平交易义务
      就公平交易义务而言,要求经营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在质量、价格、计量标准、履行方式和期限等方面都应设定合理、公平的条件。1、通过格......


·判定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
      在刑法上认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婚姻。即,重婚罪的前婚是经过合法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证的婚姻。不过,在......


·商标侵权的行为具体包括了哪些
      商标侵权的行为包括什么商标的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不法活动。第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相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


·民法典打印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打印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是什么?《民法典》将在2021年1月1日颁布实施。《民法典》打印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是: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与继承人、受......


·迟到三次就辞退员工合法吗?
      迟到三次就辞退员工合法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迟到3次明显不属于严......


·怎样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通常罪犯在服刑的时候,如果身患重大疾病,并且危及到了生命的话,则此时可以向监狱主管部门申请保外就医,但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监外执行。那在司法实......


·犯罪预备的特点包括了什么
      犯罪预备的特点包括了什么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


·公司应该如何报怀孕期间的工资
      公司应该如何报怀孕期间的工资?怀孕期间的工资也应该按照职工的实际工资如实申报,怀孕期间公司不能调岗降薪,产假期间,员工的工资也不受影响。《女职......


·非法集资的追讨办法有哪些?
      作为普通的上班族我们不仅要工作还要想办法多赚钱,这个时候各种理财产品的兴起让您眼花缭乱那么这个时候就要警惕是不是非法集资了,如果一不小心掉入......


·法定的抗辩权有哪几种?
      法定的抗辩权有哪几种?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行使抗辩权,对搞对方的特定请求。不同的......


·办理失业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办理失业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办理失业保险需要的材料: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失业人员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