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一次性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一、一次性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1、支付抚养费的项目: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2)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3)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2、支付抚养费的时间: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超出18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1)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2)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3、如何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一次性抚养费一般是多少钱
  
  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吗?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有条件的抚养费可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九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如果双方选择在离婚对抚养费的相关计算采用一次性进行支付计算的话,那么一般是要把子女到18岁的所有的生活费计算进行。但是这样一般还是很难计算全面,一般都会建议双方按照实际使用费用来进行分期支付,不建议一次性进行支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法院不支持后续治疗产生的误工费的原因有哪些?
      法院不支持后续治疗产生的误工费的原因有哪些?(一)主要理由:1、从发生时间上说,后续治疗的误工费未实际发生,无法核实具体的数额从而法院没有依据下达......


·不记名债券主要指的是什么
      一、不记名债券主要指的是什么不记名债券(英文:BEARERSECURITIES)为发行公司或政府没有把债券所有人姓名登录在名册上的债券,持券人只凭息票领......


·车祸致腰间盘突出和对方怎么谈赔偿
      车祸致腰间盘突出和对方怎么谈赔偿一、车祸致腰间盘突出和对方怎么谈赔偿?(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


·一、谁赡养父母谁继承遗产的自书遗嘱是否有效?
      一、谁赡养父母谁继承遗产的自书遗嘱是否有效?谁赡养父母谁继承遗产的自书遗嘱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


·劳动人身损害提供证据法院会看吗
      劳动人身损害提供证据法院会看。针具是案件审理的最主要的依据,受害人应该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


·什么是滞留票,该如何处理?
      什么是滞留票,该如何处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随意买商品时对于发票并不在意,很多时候是不索要的,因为基本用不上。但是在正规企业进行采购或者出差......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律师费被告承担吗?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律师费被告承担吗?并一定是被告方,准确地说是败诉方承担,法院判决败诉方承担对方的律师代理费,可以鼓励当事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


·刑事诉讼法资金返还相关规定有哪些?
      在刑事诉讼法当中我们可以经常看到资金返还等字眼,关于这一问题,其实我们都知道刑事诉讼法当中的资金就是指犯罪嫌疑人所持赃款,那么刑事诉讼法资金......


·遗产继承中哪些人可以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形式,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其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那具体来说,哪......


·一、交通事故损伤参与度如何鉴定?
      一、交通事故损伤参与度如何鉴定?损伤参与度可以分为五级:①、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完全由损伤所造成,疾病未起作用,损伤与后果之间有必然的......


·关于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司法途径解决民事纠纷的话一般需要通过鉴定程序来鉴定民事纠纷中的一些问题,司法鉴定的话能够让事件得到更加真实的还原,可是还有很多人对司法鉴定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