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承租人不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在以下情形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1、承租人怠于行使优先购买权,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1)出租人在拍卖5日前已经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
(2)出租人已经履行通知义务,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2、房屋共有人、近亲属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购买权:
(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
3、善意但三人已经取得租赁房屋物权的:即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二、优先购买权的注意事项
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制度确实能够带来巨大的社会利益。但优先购买权制度毕竟触动了私法制度的根基——意思自治和交易安全制度,若对其适用不加以严格限定,则会使出卖人和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关系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就会挫伤第三人投资的积极性,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和经济秩序稳定。因而法律应对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和行使条件做出严格规定,在出卖人、第三人、先买权人之间寻求利益上的平衡点,使其真正能够发挥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增进交易效率、保护弱势群体的作用。
首先,从客体上看,无论是大陆法或英美法,优先购买权一般都以不动产作为客体。但依中国现行法,优先购买权客体亦及于共有的动产。因而对于一些无偿使用或者在动产上形成的物的用益关系,或因其为无偿使用,或因其标的为动产,价值较低,市场上较易获得,故无赋予其优先购买权的必要。
其次,从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看,法律应从上述价值目标出发,对优先购买权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予以明确限定。
再次,对于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法律上应做出明确的规定,对于其行使的“同等条件”及“行使期限”法律上应做出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从而减少因行使优先购买权而产生的纠纷。
只有这样,优先购买权制度才能使保护先买权人特殊利益与鼓励交易、促进交易安全的价值目标同时实现,才能真正实现立法者对稳定秩序、增进效率、维护公平的追求。
对租赁房屋的优先购买权,这是承租人合法享有的权利之一。但现实中,可能有些情况下出租人出售房屋,不小心侵犯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而当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要求房屋的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过此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以证明存在实际损害的要件事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买房子定金可以要求退还吗?
买房子定金可以要求退还吗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最高法院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法人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法人的内容是怎么样的?一个公司的成立,有一个法人代表,还有投资的一些大小股东。对于一个公司,生产盈利是非常的重要的,公司上下......
·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当我们在寻求工作成功后会和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确认两者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避免在日后的工作中因为一些问题而产生种种劳动纠纷,在平时的劳......
·大兴农村拆迁政策是怎样的?
大兴农村拆迁政策是怎样的?一、大兴区集体土地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第一条为推进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工作,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
·借钱不还多少钱?
借钱不还多少钱可以立案(一)欠多少钱与立案并无直接关联;(二)我国实行的立案登记制,立案要符合起诉相关条件即可;1、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国有土地使用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国有土地使用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国有土地使用转让的法律规定是需要履行一定的转让的手续,国家作为国有......
·征地补偿费有哪些 征地补偿费如何管理
征地补偿费有哪些征地补偿费如何管理一、征地补偿费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
·司法鉴定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我们知道,司法鉴定是一种法定的鉴定程序,鉴定所作出的报告,对于案件的审理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为了保证司法鉴定的公正性,如果我们发现或者出现一些......
·一、小孩的叔叔可以当监护人吗?
一、小孩的叔叔可以当监护人吗?如果小孩的父母以及比叔叔这个关系更加血缘相近的人均已经不在,前两个顺位监护人愿意放弃的,孩子叔叔又愿意是可以的......
·哪些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
一、哪些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