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方式;
(五)流转土地的用途;
(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八)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九)违约责任。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 。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争议条款
1、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两种种方式解决: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其他注意事项
1、若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应当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干系重大,在转让之前务必确认对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定收入,理性思考之后再定下合约。并且,合同强调自愿性,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不可以强迫对方签订合同。并且,一旦承包,不可以单方面取消承包责任,因此,不论是转让还是被转让都应当考虑清楚。在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的内容符合法律要求。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离婚时如果放弃抚养费合法吗?
一、离婚时如果放弃抚养费合法吗?离婚时如果放弃抚养费是合法的,如果双方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可以对抚养费作出处分的,可以主张抚养费,也......
·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多少
对于诈骗罪的数额,法律方面分为了三个等级,就包括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其中数额较大也就是此罪的立案标准,虽然盗窃罪也是这样规定......
·神经病的监护人怎么确定?
神经病的监护人怎么确定?一、神经病的监护人怎么确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按照以下原则确......
·交通事故聘请律师要注意什么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若当事人不清楚该如何处理才好的话,此时一般都会选择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但交通事故律师也不是随意聘请的,其中需要当......
·重庆市抚养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针对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的争议较大,通常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故而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标准的法律规范。抚养费的支付......
·专利许可的分类有哪几种?
专利许可的分类有哪几种?专利许可的种类可根据其性质、范围、权限来划分。按许可性质划分,可分为合同许可、计划许可和强制许可。按许可方所授予被......
·工程结算有时间限制吗
有时间限制。工程结算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如果没有约定,应当在完工后进行,参照国家施工示范文本和工程造价等进行。超过时间不结算,如果是......
·驾照没有年审上路是否会被处罚?
驾照没有年审上路是否会被处罚?我们的驾照也就是驾驶证,其实也是需要进行年审的。而要是忘了年审或者直接没有年审的话,那此时就会构成交通违章。那......
·新劳动合同法对薪酬的影响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虽然是管理雇佣关系的一种法律,但是同时,它对现实生活中的某些人事制度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它会影响到薪酬。那么新劳动合同法对薪酬......
·卖假烟流水50万元判几年
依据涉案金额给予不同的刑罚。《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