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法院判决的诉讼标的错误可以上诉吗?

法院判决的诉讼标的错误可以上诉吗?判决诉讼标的错误是可以依法上诉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经验,可以成为当事人上诉理由的,主要有以下情形:1、上诉人认为原裁判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较大。一审裁判事实认定错误,其结果必然是实体权利义务的归属有所不当。故而当事人可对此提起上诉。2、上诉人认为原裁判适用法律有错误。衡量案件的质量有两个基本的标准,3、上诉人认为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到案件正确判决的。二、上诉的条件1、必须是原案件的当事人提起上诉;2、必须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3、必须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4、必须提出上诉状。民事上诉状内容(一)首部。应按顺序定出下列事项:1、标题“民事 上诉状”。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先定上诉人,后定被上诉人,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内容。特别注意应把当事人在一审中的诉讼地位加以备注。例如:“上诉人(一审被告)”,“被上诉人(一审原告)”。3、不服原审判决或裁定的事由。如“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 ×年×月×日×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上诉的请求理由如下: ”即转入正文。(二)请求和理由。这部分应先写提出上诉的诉讼请求,后说明上诉的理由。 诉讼请求应明确、概括、简洁,使人一目了然。上诉的理由关系到上诉请求能否成立,是用以论证上诉请求的,因此要充分有力、击中要害。上诉理由应根据具体情况从三个方面或其中这一来阐述。首先,应针对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有错误,有没有遣遗漏的重要事实,用以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可靠进行分析论证。其二,分析原审对案件定性是否正确,运用法律有没有错误。最后,分析一审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有无违反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判的正确性。日常生活当中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并不是说一锤定音,也就是意味着可能这种我们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并不是公正的,而且是存在一定的错误,对当事人来说要想维护这种权利的话,就可以再次的向法院来提出上诉,重新审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如果外地车违章怎么处理
      如果外地车违章怎么处理为了确保我国公民的出行安全,在我国制定的有很严格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司机有发生违章现象的话,我国交通部门会根据我国的......


·企业控股合并需要整合吗?
      企业控股合并需要整合吗?企业战略整合是指主并企业在综合分析目标企业情况后,将目标企业纳入其战略之内,使目标企业的所有资源服从主并购企业的总体战......


·员工没保险怎样工伤鉴定?
      员工没保险怎样工伤鉴定?员工没保险,也是可以向司法鉴定部门申请伤残鉴定的,因为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公司为员工购买的,所以公司没有购买是公司......


·如何统计合同到期提醒?
      对于在企业中工作的员工来说,大部分同用人单位签订了用人合同,因此会产生一个小问题:如何统计合同到期提醒。如何正确恰当解决这个问题让许多人没有......


·判拘役会不会留下案底吗
      判拘役会不会留下案底吗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


·工程质保金最高限额是多少
      工程质保金最高限额是多少?工程质保金是发包方为了防止施工过程中承包方违规,发生事故或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后,推卸责任给发包方并造成损失的一种保......


·社保补缴办理后多久生效?
      社保补缴办理后多久生效?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


·抢夺罪起刑点是多少年
      起刑点也就是判刑的最低限度,对于各种犯罪的起刑点刑法中都有明文规定。那么您知道抢夺罪的起刑点具体是多少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带来抢夺犯罪量刑标......


·农村房屋买卖条件是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屋买卖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事,但是农村房屋的买卖并不像普通的商品房那样只要支付足够的房款就可以随意购买,农村的土地利用都有严格的限制,房屋所......


·申请贷款应该如何选择贷款时间
      贷款的时间一般是指申请人在具备了贷款的资格之后,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向银行贷款的时间,也就是贷款的期限。那对于申请人来讲,应该如何选......


·公司法法律问题的有哪些?
      公司法法律问题的有哪些?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