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涉案人员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开始时间是什么

涉案人员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开始时间是什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孩子的身体发育越来越好,心里也相对较为成熟,这些年来新闻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报道层出不穷,那么我国法律对这方面的规定是什么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涉案人员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开始时间是什么
  
  《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刑事责任具有以下特征:
  
  1、刑事责任因犯罪行为而产生。
  
  2、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做出并强制犯罪者承担。
  
  3、刑事责任只能由犯罪人自己承担.
  
  4、刑事责任是刑事法律规定的一种应当承受的负担。
  
  三,刑事责任在刑法体系中的地位
  
  犯罪——刑事责任——刑罚
  
  犯罪——刑事责任(刑罚、非刑罚的处罚方法)
  
  四,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与解决方式
  
  1、刑事责任的产生:始于犯罪行为实施之时,终于犯罪成立之时。这一阶段,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已经客观存在,但由于某些原因,司法机关还没有进行追究。
  
  2、刑事责任的确认:自公检法机关立案侦查时起,到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生效时止。这一阶段的任务是确认行为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应否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3、刑事责任的实现;自法院的有罪判决生效时起,到判决所确定的刑罚和非刑罚的刑事制裁措施等执行完毕时止,是整个刑事责任问题的结局和归宿。
  
  实现的具体方式:
  
  1)判处刑罚的,刑法被执行完毕;
  
  2)宣告缓刑或决定予以假释的,犯罪人在缓刑或假释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没有发现漏罪、没有违反监督管理规定。
  
  3)仅给予非刑罚制裁措施的,该制裁措施执行完毕;
  
  4)仅作出有罪宣告判决的,该有罪宣告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刑事责任的负责需要一定的证据辅助,同样也需要自己积极的了解有关年龄限制,尽量保障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侵犯,但是只要有关部门已经处理,说明自己的年龄是不成问题,自己需要做的就是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一积极的态度面对相关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高空坠物砸车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如果自己在生活当中就正好特别不幸的被高空坠落物砸到了的话,轻的话能够使我们受到一些皮外伤,重者有可能直接因为高空坠物而性命难保的。至于说像是......


·公司法增资的规定主要是什么?
      公司法增资的规定主要是什么公司在经营的过程当中,有一些企业为了加大企业的经营规模和减小股东的利益分配问题,会适当的对公司的注册资金进行加大,......


·郑州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由于近年来离婚率的正在不断上升,而财产分割也随之成为双方纠纷的焦点,一旦离婚后财产分割要显得合情合理。那么郑州离婚房产怎么过户的?过户需要什么......


·赡养老人问题历来为社会所重视
      赡养老人问题历来为社会所重视,而我国法律也对老人生活上的规定不断完善和完整。按照我国民法规定,老人是可以有监护人的,不禁有人会问,老年人几岁......


·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范文
      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范文刑事诉讼是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诉讼,只能对犯罪嫌疑人是否触犯刑事犯罪,但是民事方面的赔偿还需要受害人自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


·工作餐吃鱼卡刺窒息死亡能认定为工伤么?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享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其中针对劳动者职业病及其他因工伤害的情况,单位会在工伤保险范围内进行赔付。之前有一则案例,......


·什么是医疗产品责任
      什么是医疗产品责任一、什么是医疗产品责任医疗产品损害,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以及血液及血液制品等医疗......


·如何界定图片是否侵权?
      如何界定图片是否侵权?一、如何界定图片是否侵权?界定图片是否侵权需要判断是否存在法院当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界定图片侵权主要是存......


·一、误工费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误工费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股东协议的违约金一般多少合适?
      股东协议的违约金一般多少合适?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违约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支付,如果没有约定的,可按实际造成的损失支付......


·法律上土地使用证是谁名字
      法律上土地使用证是谁名字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