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毒驾驾驶证注销怎么恢复?

一、毒驾驾驶证注销怎么恢复?驾驶人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涉毒驾驶人在两种情况下会被注销驾驶证:一是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二是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二、毒驾的预防1、加强监管我国申领驾证,并不检查申领者有无吸毒史。据统计,浙江在册的12万吸毒人员中,有1/4的人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根据在武汉的调研,这一比例已达1/3,由于吸毒行为的隐蔽性和检测的滞后性,被查出的‘毒驾’案恐怕只是冰山一角。事先检查、源头管控,才是治本之道。办理过北京“毒驾”第一案的丰台区检察院公诉处处长马若怡说,该院共办理过5件“毒驾”案,其中3件驾驶人是“的哥”。她建议飞机、火车、船舶、公交、地铁、出租和长途客运等事关公共安全的行业,招聘司机时应当检查“涉毒”状况,将有吸毒史的应聘者挡在“门外”。加强对吸毒人员驾驶资格的管理,也是预防“毒驾”的有效措施之一。董来超认为,缉毒部门在查处吸毒违法行为人时,应该同时查吸毒人员是否具有驾驶资格,并与交警部门协作,针对有吸毒史人员、吸毒成瘾人员及被责令社区戒毒或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等,区分不同情形分别采取申领从严把关、延期审验、不予申请和审验及暂扣、注销驾照等措施。因戒毒难、复吸率高,两部门还应该完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2、唾液测毒不能路边检测,也是“毒驾”频发的原因之一。交警让司机对着仪器吹口气,立即就能测出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的含量。而缉毒人员要想知道司机是否涉嫌“毒驾”,一般采取尿检、血检的方法,结果要等到数小时甚至24小时后才能出来。而‘唾液测毒’可以当场出结果。据介绍,“唾液测毒”只需一个测试条或一个特制棉签,只要沾有司机唾液的测试条呈阳性、棉签颜色改变,就可认定其吸食了毒品,准确度达95%以上。‘唾液测毒’灵敏度很高,吸毒两天内查出的概率达99%。另外,有些药物含有部分受管制的精神性药品成分,‘唾液测毒’还能区分出是‘吃药’还是‘吸毒’。澳大利亚、美国等发达国家早已用“唾液测毒”技术在路边对司机进行吸毒筛查。上海世博会期间,浙江公安厅禁毒总队采用唾液技术在路边对司机进行吸毒检验,取得良好效果。浙江、江苏、内蒙古和云南等地也在使用这项技术进行路边筛查。‘唾液测毒’成本很高,普及尚有难度。同时,‘唾液测毒’只是粗筛,并不能作为法庭上的证据使用。综合上面所说的,毒驾就是再不合法的情况之下驾驶的车辆,对于此行为一般只要被查到为毒驾那么必定就会吊销当事人的驾驶证,如果再想要恢复,就必须要重新再考取驾驶证才能驾驶车辆,但这前提也是必须要有合法的条件才能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行使撤销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实践中,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一般会影响至少三方主体的利益。而鉴于这种影响较大的法律效力,法律要求债权人在行使时不但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还要注意相......


·企业破产员工能得到什么补偿
      企业破产员工能得到什么补偿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其次,根......


·婚姻法 财产分割的原则都有哪些
      夫妻离婚的时候一般都是会涉及到对财产进行分割的,但需要注意此时可以分割的财产仅仅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而并不是任何财产都是可以要求分......


·假释在考验期后犯新罪怎么办
      一、假释在考验期后犯新罪怎么办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数罪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


·财产保险合同(涉外)
      一、保险财产  保险财产指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及费用。  经被保险人特别申请,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费用经专业人员或公估部门......


·一、交通事故赔偿超过多少才能执行房产?
      一、交通事故赔偿超过多少才能执行房产?1、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


·交通肇事罪怎么适用缓刑?
      交通肇事罪怎么适用缓刑?一、交通肇事罪怎么适用缓刑对于主观罪过小、罪过较小的肇事案件,因为他们主观心态是没有预见到会发生事故或已经谨慎注......


·一、劳动合同法年休假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年休假规定是什么?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


·什么是过错推定责任?
      什么是过错推定责任?一、什么是过错推动责任在行为人不能证明他们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害责任。凡在适用推定过错责任的......


·工伤一级伤残旧伤复发多久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一级伤残旧伤复发多久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


·持刀伤人追究什么责任?
      持刀伤人追究什么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