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车辆违章什么情况下扣3分

车辆违章什么情况下扣3分
  
  一、车辆违章什么情况下扣3分
  
  根据交通管理部门实施的交通管理法规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二、驾照扣完12分后应该怎么办
  
  新交规实行以来,一次性被扣12分的驾驶员明显的增多了,那么被扣完了12分之后该怎么办呢?
  
  据了解,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首先需要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驾驶员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天,每天8个学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接受7天培训后,还需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的内容跟新驾考的学员一样。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记分将被清零,并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驾驶员,则需重新参加学习和考试。
  
  同时大家还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超过12分但未满24分,只需参加法规培训与考试,但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违法记分达到24分或以上,驾驶员除参加科目一考试培训外,还必须重新参加科目三考试培训,全部通过后才能重新取得驾照。
  
  另外,对于新手上路的驾驶员必须按规定贴实习标志,新领驾照的驾驶员在一年的实习期内被记6分以上,实习期限将延长一年,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的则会非常严重,将会被直接注销驾驶资格。
  
  交通违章中有多种违章的情形,而违章的情形不同,严重程度不一样,那么对驾驶人员作出的处罚也不一样。而在对交通违章的驾驶人员进行处罚的时候,扣分和罚款是可以并存的,实际要根据违章的具体情形来进行处罚。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扣分超过了12分的,则就需要再次接受学习,通过考试之后才能取得驾驶证。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在我国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怎么做?
      在我国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怎么做?一般情况下,第二次起诉,法院会判准许离婚的,不判离婚的可能性还是较小。但要求离婚的一方最好找到符合......


·合同约定赔偿原则
      在如今的法制社会,每个人都享有公平的权利跟义务,为了保障自己最基本的合法权益,在涉及自己本身利益面前,当事人双方基本上都会以签订合同的方式来......


·交通肇事罪驾照是否会吊销?
      虽然我们能够了解到,国家已经严厉打击交通意外事故,并且如果因为某些原因而导致交通肇事的,那么有些人关心的就是驾驶照是否会被吊销?根据有关的说......


·死刑是如何执行的?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


·在中国一般贩毒超多少判死刑
      贩毒超多少判死刑贩毒如何量刑,必须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不能单纯仅以克数为考量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费如何收取?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费如何收取?我们在受到人身损害时,往往会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作为我们熟知的司法机构,往往您都会到人民......


·外观设计侵权怎么认定,如何判定构成外观专利侵权?
      外观设计侵权怎么认定,如何判定构成外观专利侵权?一、外观设计侵权怎么认定一般来说如果外观设计专利在有效期内,并且按时交纳了年费,那么这个专......


·农村“一户多宅”,拆迁的时候该怎么补偿?
      一、农村“一户多宅”,拆迁的时候该怎么补偿?  如果房屋是合法的,那么是可以根据拆迁补偿标准而获得相应的补偿的,无论是现金还是安置房。  因为......


·一、继承方式过户的优点是什么?
      一、继承方式过户的优点是什么?继承办理起来最快但是也最特殊,它是建立在产权人已经去世的基础上的,过户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用即可,另外若无正式遗嘱,......


·怎么恢复探视权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在如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近几年我国离婚率在不断升高,因此在解决离婚问题上会出现很多问题纠纷,那么婚姻法中对于离婚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有着......


·一、劳动法中规定兼职不签劳动合同吗?
      一、劳动法中规定兼职不签劳动合同吗?兼职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兼职应该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此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签订书面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