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民政局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一、民政局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立约人:
  
  男方:(性别、年龄、民族、单位、住址)
  
  女方:(性别、年龄、民族、单位、住址)
  
  见证人:
  
  高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_________(男)与_________(女)自_________年结婚以来,长期感情不合,双方经协调决定离婚。现就家庭财产分割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包括_________,存款_________元,以及家庭日常用具若干。由于女方抚养孩子,家里的财物_________只取走自己的衣物、书籍,其余均归女方所有。
  
  2._________,_________婚前财产仍归各自所有,双方对各自所有物并无争议。
  
  3._________,_________现住房,系男方单位所有。_________待离婚申请批准后自动搬出。
  
  以上协议是_________(男方单位)工会主持下,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进行的,希望民政机关予以认可。
  
  本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一式四份,男女双方各一份,见证人一份。
  
  男方(签字):_________  女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我国《婚姻法》规定,对于离婚时财产的分割,个人财产和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财产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第一,《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第二,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第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如夫妻对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般在离婚的抚养子抚养,抚养子女的一方和女方都是属于弱势群体的。所以在进行离婚的时候,法官会根据其事实情况来进行分割,如果双方的情况都差不多的话,一般都是支持进行平均分割。如果对于分割有异议的话,可以提出相关意见来由法官进行判断。
  
  对于夫妻双方的相关财产分割协议,一般都是由双方进行订立,然后咨询双方的离婚律师。确定好双方的相关离婚事宜之后对于财,对于财产分割无意义即可进行签字,到民政局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即可。双方一旦进行签字即可产生法律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行政强制执行主体有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主体有哪些一种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类机关主要有:公安、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


·业主委员会小区自治要注意哪些事项
      业主委员会小区自治要注意哪些事项一、业主委员会小区自治要注意哪些事项?1、遵纪守法。业主委员会的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部门的有......


·别墅有土地使用证可以买卖吗?
      别墅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指对于该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到期的话,应该到土地管理部门续期,不能续期的,使用权作废,土地管理部门可以......


·没签劳动合同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没签劳动合同起诉需要哪些材料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


·一、劳动合同法第19条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19条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一、买房子交哪些税交多少?
      一、买房子交哪些税交多少?1、契税:契税是按照购房交易交割的3%~5%计算缴纳。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


·公司自有股份是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吗
      是的,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定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发......


·精神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
      在一些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后,会发现其有精神上面的问题,为了落实其精神状况,要通过司法鉴定来认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司法鉴定......


·购买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也侵权?
      购买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也侵权?一、购买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也侵权《专利法》第七十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


·如何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如何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


·重庆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重庆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相信征地补偿对于生活当中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因为说句实话,现如今各地的征地补偿的数额往往是比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